0-80岁可保,2元起畅游华夏保障责任涵盖日常及交通意外、急性病、个人责任等食物中毒、高原反应医疗保障,医疗费用零免赔,100%赔付提供顶尖的7*24小时紧急医疗救援服务
原价:¥18
¥18
1.0-80岁可保,2元起畅游华夏;
2.保障责任涵盖意外、急性病、个人责任等;
3.特色食物中毒、高原反应医疗保障;
4.医疗费用零免赔,100%赔付;
5.提供顶尖的7*24小时紧急医疗救援服务。
1、本计划的投保年龄为6个月至80周岁。保障地域范围为中国(不包含香港、澳门和台湾)。
2、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额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中国保监会规定的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额的相应限额为限。10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死亡保险金限额为20万元;10周岁至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死亡保险金限额为50万元。
3、经济型:71周岁至80周岁的被保险人,其涉及“意外身故及伤残保障”、“急性病身故保障”和“意外事故医疗补偿”的保险金额为上表所载金额的一半;本保险的投保年龄上限为80周岁(含)。
舒适型、豪华型、尊崇型、白金型:71周岁至80周岁的被保险人,其涉及“意外身故及伤残保障”、“急性病身故保障”、“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保障”、“意外事故医疗补偿”和“突发急性病医疗补偿”的保险金额为上表所载金额的一半;本保险的投保年龄上限为80周岁(含)。
4、在同一保险期间内,每位被保险人仅限投保一份旅行意外伤害保险。若同一个被保险人就同一旅行同时投保2份(或以上)任何旅游险产品,则仅按保额最高者作出赔偿。
5、被保险人在北京市平谷区、密云县、怀柔区所有医院的就医均不属于本保险合同认可医院,建议被保险人去往其他区域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就医。如因急诊情况导致被保险人必须在以上区域医院就近治疗,保险人仅承担首次急诊治疗费用,后续治疗要求被保险人去往其他区域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就医。
8、保险期间必须完整覆盖被保险人离开及返回到日常生活、工作所在地的旅行期间。
10、本保险医疗费用适用费用补偿原则,对于被保人从其他渠道获得的补偿(包括不限于社保、其他商业保险等),将不重复赔付。意外医疗费用、突发急性病医疗费用无免赔,保险责任范围内根据条款约定按100%的比例赔付,赔偿范围为被保险人在保险人认可的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治疗所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的、必须且合理的实际医疗费用,最高以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为限。
11、本保险中的伤残适用《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JR/T0083-2013)规定的评定原则对伤残项目进行评定,并按评定结果所对应该标准规定的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伤残等级一级至十级对应的给付比例分别为:100%、90%、80%、70%、60%、50%、40%、30%、20%、10%。
12、本产品由利宝保险有限公司承保,利宝保险有限公司在重庆、北京、浙江、宁波、广东、山东、四川、石家庄、天津、河南设有分支机构,本产品的销售区域为全国,港澳台地区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