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合同补充协议书范本(通用6篇)

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如果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发生冲突时,应当以补充协议为准,但原合同明示不得变更的条款,补充协议中对该条款发生的变更则不发生法律效力。签订合同之后,发现内容还需补充的,可以拟定合同补充协议。合同补充协议的拟定需要注意几个必备信息:一是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需全面具体;二是说明拟定补充协议的原因;三是协议补充的内容或变更的内容。

二、旅游合同纠纷特点

三、旅游合同补充协议书范本(通用6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协议书,签订协议书可以保障自身的权益不被侵害。到底应如何拟定协议书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旅游合同补充协议书范本(通用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甲方(旅游者):____

乙方(旅行社):____

甲乙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了旅游合同,合同约定,甲方参加乙方招徕、组织的香港澳门深圳珠海龙虎山旅游专列活动,双方已就旅游-行程计划进行了明确约定。为丰富旅游线路产品的内容,满足旅游者旅游-行程中的购物要求,针对旅游者在约定旅游项目之外的个性化服务需要,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补充协议:

二、鉴于甲方有购物及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需求,但对旅游目的地的异地购物场所及另行付费旅游项目难以有充分了解这一实际情况,经双方经协商一致,约定旅游-行程中甲方参加的购物活动及另行付费项目如下:

四、本补充协议中所列自费项目并非本次旅游活动标准旅游-行程的必然组成部分,由甲方按照完全自愿的原则,自主选择。若遇有地接旅行社或导游员强制旅游者参加自费项目的情形,应及时告知乙方。若选择自费项目的旅游者达不到该团人数的二分之一,或者该活动项目的安排可能会影响同团其他旅游者的正常行程安排,考虑到整团旅游-行程等因素,乙方有权决定是否取消该自费项目。在此情形取消的自费项目,不属于减少游览项目的范畴,乙方无须就此承担责任。

五、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执行法律规定外,甲方有证据证明其所购物品为假冒伪劣产品的,应当于旅游-行程结束之日起30日内,持购物发票要求乙方协助退货。若甲方超出上述期限向乙方提出退货要求或所购商品已有人为损坏或该商品质量合格的,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退货要求。

六、本补充协议书系编号为旅游合同之附件,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补充协议书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旅游者):____乙方(旅行社):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由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使原合同有变更项目及未尽事宜,特另立此协议进行补充说明,本协议与旅游合同,旅游行程通知书共同保障双方利益,具有法律效力,请旅游者仔细阅读并签定确认:

【权利义务】

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并对本次旅游活动的行程安排、服务标准、自愿另行付费项目、可选择的购物场所全面了解,若旅行社未尽告知义务,旅游者有权对未知项目拒绝付费。在出行之前,因旅游者个人原因取消旅游活动,有权请求变更合同,转让给第三者,若不愿转让,有权要求旅行社扣除产生费用,退还余款。

旅游者在出游过程中有权利监督旅行社对合同的履行情况,合同约定以外的活动,有权拒绝参加。在旅游活动中人身财产遇到危害时,有权请求旅行社救助,但在景区不具备安全救助条件的情况下,旅行社仅有协助义务。

旅游者有权利在自由活动期间按个人意愿安排活动,但有义务对个人和财产安全负责,并有义务遵守行程安排,不得离团。有滞留或增加行程外服务,需与旅行社协商,更改合同,并签定书面协议。

【风险告知】

旅行社为非专业健康医疗机构,无法判定游客的身体健康状况,游客签定本协议即代表确认身体健康,适合并能够完成本次旅游活动。如果旅游者身体欠佳,请自备常用药品及急救药品,旅行社建议有健康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陪同。因游客自身健康原因引起的意外伤亡,旅行社与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责任】

旅游者因未能及时、准确提供身份信息,造成的票务损失,保险不能赔偿等等后果,由旅游者承担。

旅行社未达最低成团人数不能按时发团,将与旅游者协商采取延期或转团等解决办法。若旅游者不同意协商,旅行社将参照《旅游合同》第十六条规定进行赔偿。

【合同解约】

当旅游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旅行社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担责任: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委托责任】

请在了解旅游合同及本补充协议全部内容,并且无异议的情况下,签字确认。旅游者代表签字,视为全部旅游者对旅游合同及本协议的知悉和认可。

游客代表签字确认:经办人签字备档:

第一条:

2、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的条件,甲方要求在游览行程过程中,为丰富游客的娱乐活动,旅行社提供以下3个当地有特色的活动或景点供游客自行选择,从而丰富行程内容。

活动项目名称为:大关东文化园,

3、景区内出现购物场所及二次消费,为景区自行经营模式,与旅行社无关。

4、在旅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时,经双方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由乙方向甲方退还旅游费用(但应扣除已发生、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已发生费用包括往返交通费(机票、火车票等、包含机票定金费用)、当地已付定金的酒店住宿费用、车费等。已发生的旅游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二条:

若在旅游途中遇到不可抗力或游客自身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主合同。乙方可根据当时的情况做全权处理,如发生费用增减变化,按未发生费用退还甲方(但应扣除已发生、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由此增加的超支费用(包括发生不可抗力条件下游客产生的滞留费用、额外交通费用等),均为甲方自行承担,合同范本《旅游合同补充协议书》。

第三条:

乙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行程先后顺序做出合理调整,但不影响原定标准及游览景点;如遇乙方不可控制因素(如塌方、地震、洪水、泥石流、恶劣天气、塞车、航班延误、景区临时关闭不接待等)造成行程延误或不能完成景点游览,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

甲方按照独立成团签订旅游合同时,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人数变化,则甲方需承担乙方已经为其准备旅游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因甲方人数减少而导致乙方增加的各项费用)。因甲方人数减少导致不能达成最初签订主合同的成团人数时,经双方一致同意,以现有人数出团并且增加的所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双方可重新签订补充协议。

第五条:

甲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可以单方面终止履行旅游合同:

1、在旅游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团或者脱团,如不听导游及领队劝解,仍旧擅自离团或者脱团

2、患有各类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3、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物品且不同意交由有关部门处理的4、从事违法犯罪或者违反社会公德活动的

5、在旅游纠纷中,游客不能正确处理,行为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正常游览和正当权益的,且不听劝阻、不能控制的,经团内其他客人签字,旅行社可单方面终止履行旅游合同

6、因甲方自身原因,造成旅行社人身及财产损失的,甲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持有效证件按照当地景区规定可享有优惠、免票政策。

第七条:

游客必须填写“游客意见书”,投诉回团后7天内有效,处理结果以在当地填写的“游客意见书”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如果客人在意见单上填写“差”一栏后,并在意见单上填写投诉理由;可视为投诉范畴,恕不受理客人因虚填或不填意见书而产生的后续争议,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客人自负。(特别说明客人在当地意见单签的没有投诉,回去之后就投诉说在导游面前不敢不签,碍着面子别人签了自己不签不好),处理投诉我社严格按照客人签的意见单为准!

第八条:

本协议及双方确认的行程作为旅游合同的补充条款,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约束力,主合同与本补充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

甲方:(旅游者或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或者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游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旅游内容)

旅游线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前款所列旅游线路、行程安排详见《旅游行程表》,《旅游行程表》经甲、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服务标准)本旅游团服务质量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行社旅游服务

量》标准(或有甲、乙双方约定)。

第三条(旅游费用)本旅游团旅游费用总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其中成人______________,儿童_____________。

第四条(项目费用)甲乙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交通客票费:乙方代向甲方向民航、铁路、长途客运公司、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

2、餐饮住宿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

3、门票费用:《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旅游项目的第一道门票费。

4、保险费:含保险范围内旅行社责任保险、人身意外险。

5、导游:优秀导游服务。

前款第一项交通客运票费,如遇政府调整票价,该费用的退、补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条办理。第2项的餐饮住宿费,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经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补交所需差额。

第五条(费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2、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险费,航空人身意外保险费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险的费用。

3、双方约定的由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

为了进一步完善游客在旅游时的购物需求,应甲方(旅游者)强烈要求,经旅游者与旅行社双方充分协商,就本次旅游的购物场所达成一致,双方均自愿签署本补充协议。

具体如下:

1、双方同意在旅游行程中,旅行社可安排旅游者到本补充协议约定的购物点购物;

2、全程不强制购物;到达本补充协议约定购物点后,旅游者有权自行决定是否购买商品。除本补充协议约定

购物场所外,全程无其他约定购物店(如增加须经全体团员签字同意方可);

3、游客在约定购物店中为自愿购物,所购商品如非质量问题一律不予退还;

4、行程规定的景点、餐厅,长途中途休息站等这类购物店不属于旅游约定商店,若购买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及造成未能退税,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甲、乙双方均须严格遵守上述约定。

双方签字:

甲方:____乙方:____

旅行社(盖章):____旅游者或旅游者代表(签章):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国家旅游局印发了《关于严格执行旅游法第三十五条有关规定的通知》关于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和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通知》认为,旅行社在旅游活动中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和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应当按照诚实信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与旅游者订立书面合同。具体补充协议如下:

甲方(游客姓名):____

参团线路:____

护照号:____

甲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参加乙方旅行社的出境旅游团队

甲方要求乙方在原行程不变的情况下,为甲方在行程期间安排以下购物活动:

THE END
1.致敬革命任弼时故居+春华山庄一日游2、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3、个人消费(如酒水、饮料、电话等未提到的其他服务); 4、景区内自选游乐项目; 5、“旅游费用包含”内容以外的所有费用。 【郑重承诺】 1.本公司所有行程.为游客签订旅游合同.购买旅游商业保险. https://www.meipian.cn/2x3guq84
2.平安保险招聘考试重点2344,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人对投保人保险利益的规定是() 只考虑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保险利益的量 只考虑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保险利益的质 √ 只考虑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有无保险利益 只考虑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保险利益的持续期间 345,在人身以意外害保险中,如果一次意外事故导致被保险人身体若干部位残疾,那么,保险人https://www.jianshu.com/p/3e16fc0db28b
3.保游网>保险产品2、根据保监发〔2015〕90号的规定,对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在被保险人成年之前,各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额(包括在所有商业保险公司所购买的保险,但不包括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以及航空意外伤害保险)总和、被保险人死亡时各保险公司实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投保年龄不满10周岁的,不得超http://527uu.cps.baoyouwang.com/by/Cps/Detail-739.html
4.旅游合同1、为了确保旅游团顺利出行,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建议您在出行前做必要的身体检查,建议患病者必须治疗痊愈后再参团出游,有体质弱或者曾患病者慎重选择适合本人出游的旅游线路和旅游方式。 如存在下列健康问题的人士,请切勿报名参团,如隐瞒实情,依据《旅游法》旅行社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旅游者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http://www.nhcts.cn/m/Gzsht.htm
5.人身保险案例分析一、合同效力问题 人身保险合同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为确保被保险人的生命不致在其毫不知情的状况下被他人(即恶意投保人)置于危险状态,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六条明确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本案所涉及的原、http://www.360doc.com/content/10/1130/16/1971081_73755090.shtml
6.一文梳理:民事领域,突破「合同相对性原则」的16种情形①人身保险,是指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当被保险人发生死亡、伤残、疾病等风险事故时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保险人需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 ②如果人身保险合同的受益人,为该合同项下投保人、保险人之外的第三人,此时,该保险合同本质上归属于“真正的利益第三人合同”,受益人即为真正http://www.lzzcwyh.com/content/991.html
7.保游网>保险产品同一时段内同一被保险人只能有一份有效的境外旅游保险计划。 特别提示 : 1.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60天(含)至85周岁(含)。 2.产品说明:本产品为安联安行万里境外旅行互联网意外伤害保险(条款文字编码:安联人寿[2024]意外伤害保险004号),由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联人寿)进行承保。 3.销售区域:中国https://m.qyer.com/z/deal/146696/
8.国内旅游合同范本(汇编15篇)甲方不能成行的,可以让具备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代为履行合同,并及时通知旅行社。因代为履行合同增加或减少的费用,双方应按实结算。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如实介绍相关旅游服务项目和标准,向甲方推荐购买个人旅游意外保险,并在合同中予以注明。 2.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提供服务。对在旅游过程中https://www.yjbys.com/lvyou/guonei/1445450.html
9.安享天下境外旅游保险顶级款金额给付意外事故身故保险金予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若因该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内致成《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所列伤残程度等级之一者,则保险公司以保险合同所载的保险金额为基数,按该伤残程度等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累计达到保险金额时,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https://www.huize.com/apps/cps/index/product/detail?prodId=101704&planId=103968
10.国寿旅游综合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013版).PDF国寿旅游综合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013版) 第一条 保险合同构成? 国寿旅游综合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013 版)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国寿 旅游综合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013 版)利益条款(以下简称本合同利益条款)、短期保险 基本 条款(以下简称本合同基本条款)、批注、附贴批单、投保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https://max.book118.com/html/2017/0925/134956006.s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