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关于杭州市建筑施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建委拟订的《杭州市建筑施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六月十二日

杭州市建筑施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实施办法(试行)

(市建委二○○六年六月五日)

为保障对建设工程施工人员意外伤害的经济救济,降低施工企业事故风险,促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保险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在杭州市区范围内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实施建筑施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下简称建工意外险)适用本办法。

二、杭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建委)是本市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建工意外险的主管部门。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受市建委委托,具体负责市区建工意外险实施的日常管理工作。

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若干规定》确定的建设工程管理分工职责,负责各自管辖范围内建工意外险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为规范保险公司的建工意外险承保、理赔和安全服务等行为,在市区开展建工意外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应在开展业务前报市建委备案。

六、开展建工意外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应具有中国保监会核准的专门用于建筑施工企业的《建筑(设)工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指定一个专门机构负责办理建工意外险业务,并积极配合建设主管部门开展安全事故预防、施工安全教育和培训等工作。

八、建设单位应按照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的有关规定,将建工意外险费用列入工程造价。

九、投保人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办理投保手续。已在企业所在地参加工伤保险的施工企业人员,从事现场施工时仍须办理建工意外险。投保人应当将已办理保险的凭证及时交付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办理工程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交验。

投保人不得将保险费用向被保险人摊派或变相摊派,并应在办理投保手续后,及时以张贴布告等形式将投保的有关信息告知被保险人。

十、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应认真按照约定的保险合同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十一、保险责任期限自投保人已交付保险费的次日(或约定起保日)零时起,至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提前竣工的工程保险责任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自行终止。因故延长工期的工程,投保人必须在保险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续保手续。

十二、建工意外险实行不记名和不计人数的方式,以工程项目或单位工程为保险单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其他各类建设工程均以合同总造价为保险费计算基础。保险费率原则上应按下表确定:

保险费率(金额)

工程造价在2亿元以下

按照工程造价的1‰收取保险费

工程造价在2亿元以上

按照工程造价的0.8‰收取保险费

保费不足500元

按照500元收取

在不影响赔付和安全服务的前提下,根据工程规模、类型、工程项目风险程度和施工现场环境等因素,保险费率可以实行差别费率,具体由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协商约定。

十三、鼓励实行浮动费率。浮动费率与投保人安全生产业绩、安全生产管理状况等因素挂钩,具体由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协商约定。

凡当年度投保人获得市级及以上安全标准化样板工地称号的,在下一年度承接工程项目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时,保险费费率在原基础上可以下浮0.1‰~0.2‰。

凡当年度投保人因安全管理原因曾被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暂停参与政府投资工程投标的,在下一年度承接工程项目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时,保险费费率在原基础上可以上浮0.1‰~0.2‰。

十四、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死亡,每人赔付额不少于15万元。因意外事故或工伤事故致残的,按照下列标准赔付:一级10万元;二级9万元;三级8万元;四级7万元;五级6万元;六级5万元;七级4万元;八级3万元;九级2万元;十级1万元。

伤残等级标准划分按照《职工工伤与职业病伤残程度鉴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6180-1996)的规定执行。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含被保险人多次受伤累计)不高于3万元。

十五、被保险人一次受伤造成多处伤残,按所核定的最高伤残等级标准进行赔付,不累计。在保险期内,被保险人多次受伤,每次均按鉴定的伤残等级标准进行赔付,累计赔付不超过10万元。

(一)书面申请索赔报告;

(二)保险单及保险收据复印件;

(三)被保险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用人单位出具的被保险人的人事证明或劳动关系凭证;

(四)县级以上医院或抢救治疗医院出具的医疗费用凭证,若被保险人死亡应提供医院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若被保险人伤残应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伤残证明;

(五)申请治疗赔偿,应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附有检查报告的医院诊断证明、病历卡、医药费发票及用药清单;

(六)受益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七)其他特殊情况所需提供的材料。

十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强对实施建工意外险的监督管理,把在建工程项目开工前是否办理建工意外险作为审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一项重要内容,不得给未经备案的保险公司投保的工程项目办理工程安全监督注册手续。

十九、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了解掌握施工企业投保情况和保险公司开展建工意外险业务的情况。各保险公司应当在每年一月底前将上年度建筑工程办理投保、理赔情况汇总报市建委。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发现保险公司有违法违规操作、不及时按合同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不能按照承诺提供安全服务等行为时,应及时向市建委反映情况。

二十、发现保险公司存在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时,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其改正,并作为不良行为进行记录。拒不改正的,市建委将终止该保险公司备案,并将其不良行为抄告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查处,还将通过有关媒体向社会曝光。

二十一、施工企业未依法办理建工意外险的,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THE END
1.建筑工程意外险是什么意思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即建工意外险,建工意外险,是指建设工程的相关人员在工地进行劳动工作、检查工作等活动中,因遭受意外伤害而造成伤残、死亡、意外医疗等安全事故而做出赔付的保险。建工意外险的基本特征:建工意外险通常由施工方购买投保,即是施工过程中当建设工程相关人员在工程施工范围内发生意外事故,保险公司在保险https://www.shenlanbao.com/he/1112202
2.建工意外险(28页).ppt意健险建工意外险的基础知识 保险责任 意外身故保险金意外残疾保险金附加意外团体医疗保险(免赔额和给付比例在投保时约定) 被保险人需在施工现场或指定的生活区域内遭受意外。 建工意外险的基础知识 责任免除 投被保险人故意行为, 被保险人自伤、自杀、斗殴、醉酒、吸毒、无效驾驶、艾滋病、精神疾患、怀孕、分娩、战争、暴乱http://zlk.qzr.cn/vip/566526.shtml
3.建工团体意外险是什么?建工团体意外险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所构成的团体在建筑、装修施工现场,或指定的施工生活区域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而导致伤残、身故时,保险公司需要进行赔偿的一种保险。 凡是从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或作业工作,并且与施工企业建立有劳动合法关系的人员,只要年龄在16到65岁、且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工作https://www.csai.cn/v/298.html
4.建工安责险与建工团意险的区别。对于建筑施工企业而言,在选择购建工安责险:主要针对企业或组织,用于保障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责任风险。 团意险:主要针对团体成员,即企业的员工,用于保障员工在工作或生活中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的人身伤害或死亡。 保险责任: 建工安责险:主要保障企业在发生意外事故时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赔偿受害者的医疗费用、伤残赔偿https://www.douyin.com/note/7422602933600046377
5.建工安责险与建工团体意外险的区别解析建工安责险与建工团体意外险作为建筑行业常见的两种保险,它们在多个方面存在显著的区别。 一、保障对象不同 建工安责险,全称建筑施工企业雇主责任保险,其保障对象主要为建筑施工企业,当雇员在从事建筑施工及与建筑施工相关的工作时,因意外事故导致伤残或死亡,依法应由企业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而建工https://aiqicha.baidu.com/details/getBusinessArticle?query=%E5%BB%BA%E5%B7%A5%E5%AE%89%E8%B4%A3%E9%99%A9%E4%B8%8E%E5%BB%BA%E5%B7%A5%E5%9B%A2%E4%BD%93%E6%84%8F%E5%A4%96%E9%99%A9%E6%9C%89%E4%BB%80%E4%B9%88%E5%8C%BA%E5%88%AB
6.一文读懂建工险(建工团意险,建工一切险)建工团体意外险:是以承保土木建筑为主体的工程,在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管理和作业并与施工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发生风险导致工程施工人员身故、伤残和医疗的保险事故。 建筑工程一切险:是面向工程项目的业主、投资者和承包商,采用除外列明方式,为建筑工程项目物质损失部分提供一切险保障,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 洪水https://maimai.cn/article/detail?fid=1759751940&efid=7ScNVcLKIUMPK84Ll9wC1w
7.如何选购建工意外险?这类保险的选择有哪些技巧?保险频道建工意外险,作为保障建筑工人人身安全的重要保险,选购时需要掌握一定的技巧。 首先,要明确保险责任范围。建工意外险通常涵盖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伤残以及医疗费用等。在选择时,要仔细查看保险条款,确保保险责任能够充分覆盖建筑工人可能面临的风险。比如,有些保险产品可能对特定的施工环境或作业类型有限制,需要特别注意。 https://insurance.hexun.com/2025-01-03/2165849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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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建工一切险与建工意外险:工程保险选择全解析在工程建设领域,风险无处不在,因此企业在进行工程项目时需要考虑购买适当的保险来规避风险。建工一切险和建工意外险是两种常见的工程保险,下面将分别介绍它们的特点和适用范围。 一、建工一切险 建工一切险是为工程项目提供全方位保障的保险产品。它通常包括工程一切险(EAR)和施工一切险(CAR)两种形式,涵盖了在工程建设https://www.xyz.cn/discover/detail-yiqiexian-33372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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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建工险是什么导读:建工险是对各类民用、工业用和公用事业用的建筑工程项目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主要承担被保险人在工程建筑中发生自然灾害以及意外事故引起经济损失的赔偿,是为工程建筑保驾护航的。 建工险,这一保险术语在建筑行业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它实际上涵盖了两种主要的保险类型:建筑工程保险和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人身意外https://www.9218.com/baoxian/2315.html
12.施工意外险是强制性的吗?大白读保引言:什么叫施工意外险?建工意外险是强制性的吗?今日来聊一聊相关施工意外险的小常识。 一、什么叫施工意外险? 工程建筑意外伤害险通称施工意外险,因为它是一种团体险,因此又被称为建筑工程施工工作人员团体意外伤害险。因为施工意外险多以团体险方式存有,归属于较为小众的保险险种,大部分人很有可能并不了解。 https://baoxianzhinan.91dbb.com/6012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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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建筑工程一切险包含施工人员意外伤害险吗建筑工程一切险包含施工人员意外伤害险吗:不包含。建筑工程一切险,简称建工险,承保以土木建筑为主体的工程在整个建筑期间由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失和费用,以及被保险人应依法承担的对第三者人身伤亡https://mip.66law.cn/question/answer/3272912.html
15.建筑工人意外险怎么买?建筑工人意外险怎么买? 导读:建筑工人意外险的购买方式是:向人寿保险公司投保“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附加一些医疗费用报销型的保险即可。对于工人的保险,建筑工人意外保险主要包括两种,即团体性质的建工险和个人性质的高危意外险,它们均可以为建筑工人带来良好的安全保障。https://www.64365.com/zs/1434629.aspx
16.工地做事买什么意外险二、 建筑工人意外险种类 找法网提醒,建筑工人意外险主要分为两大类:团体性质的建工险和个人性质的高危意外险。 1.建工险通常具有强制性,由施工单位统一为建筑工人购买,其投保人为建筑单位,但被保险人/受益人为建筑工人,为工人提供了良好的基本保障。 2.而个人高危意外险则是建筑工人自行选择购买的商业险种,鉴于建https://china.findlaw.cn/zhishi/a22557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