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总承包模式下的招标策划和合同价款管理

(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四川成都610041)

关键词:工程总承包;招标策划;合同管理

0引言

1.1工程总承包的范围

“建市规〔2019〕12号文”对工程总承包的定义中强调“设计、采购、施工或者设计、施工”应实行工程总承包,是不是“设计+采购或者采购+施工”就不是工程总承包呢?这种理解太过偏颇。国家推行工程总承包的初衷和核心是想将设计和施工进行深度融合,充分发挥行业优势,整合资源,实现建筑业的集约化管理。其他模式当然也是工程总承包的模式,管理办法这样提,其实更多地是想给建设单位一些引导。

1.2前期咨询单位能否成为工程总承包的投标人

1.3工程总承包单位资质的资质要求

虽然说联合体方式在短期内实现了设计、施工一体化,但是从目前国内现状不难看出,其设计、施工大多还是两家企业在协作完成,各自完成相应资质范围的工作内容,其整体沟通和协调还不能达到真正的统一,当项目的质量、工期、投资出现偏差时,联合体之间往往还会对责任的承担产生争议。但是联合体承包方式是当前推动总承包的过渡手段,最终会通过资质认定、技术转型达到真正的一体化管理。当前阶段为项目业主做招标策划时,需要将联合体之间的责权利尽可能通过招标文件的合同和协议进行划分和明确。比如:联合体之间的分工、两者的质量安全责任、履约保函如何开具、付款时的开票、联合体的连带责任的范围、联合体一方成员再次发包后向上向下的责任及与分包单位产生争议时联合体其他成员对分包单位的连带责任等,都需要在联合体协议和合同中做出明确规定。

2.1工程总承包模式下的合同价格形式

不管是模拟清单的单价模式、成本加酬金还是多层级清单的合同形式,都仅仅是当前推行工程总承包在某个阶段的产物,必将随着政策的完善、管理经验的积累、技术能力的提升而被迭代。在目前先例和政策文件细则不够详尽的情况下,加上我国的行政管理模式,总价合同模式在面对国家审计时还有需要磨合的方面。比如,国家审计习惯是按量审计,那么,总承包单位的设计优化、精细管理没有形成工程实体,在面对审计时会不会被提出质疑,有待商榷。因此,有些业主考虑到后期审计的风险对总价包干合同价格确定较为谨慎,添加了较多建设单位管理和干预的条款,限制了总价合同形式的快速发展。

2.2工程总承包模式下的专业暂估价设置

在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对暂估价的定义为:“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材料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其目的是在工程量清单的招标模式下,以便设计图纸不完善的、材料档次不明确的采用暂估价的方式进入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按照招标人给定的金额进行填报,待后期图纸完善后再进行招标。那么,工程总承包模式下是否依然适用呢?

按照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规定“政府投资项目,原则上应当是在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进行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其要求在进行招标时,建设项目内容明确、技术方案成熟的前置条件已经满足,且招标人应该已经有初设方案、技术标准等资料。在设计与施工一体化情形下,不应出现图纸不明确的情况,在总价合同模式下,是按照项目的规模和功能进行报价,理论上是不应该再设暂估价。但是,在我们实际工作中,会由于项目业主对某些专业性较高的单项、单位或者分部工程有特殊的要求,或者对其功能和标准还未完全确定,也可以专业工程暂估价或者专业分包的形式在招标文件中约定。一般情况下,由于其设为专业暂估价的部分都是比较重要、比较复杂的,在后期业主是会有较多要求的。因此,为了后期业主对项目的掌控性需求,我们一般会建议业主在招标文件中约定暂估价的招标方式,要求招标人和承包人一同招标,且招标技术要求和标准需得到招标人的审核和认可。

2.3工程总承包模式下的合同变更条款策划

3结语

另外,在2019年3月15日,住建部和发改委联合发文《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积极推进咨询行业全过程工程咨询,因此工程总承包的发展对咨询行业的转型升级是一个极好的机会。工程总承包实质上是一个“强总包、弱业主”的模式,设计与施工强强联手,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达到提质增效的结果,而同时也给管理能力不及承包商的项目业主带来了极大的管理压力。因此,从前期项目定位、功能需求、投资估算到实施过程中的质量、进度、投资管理及竣工结算,业主都急需一家服务内容能覆盖从项目策划到项目后评估的的综合咨询团队,而我们应该抓住机会,积极转变我们的角色,从执行者迅速向管理者转化,同时提升专业技能,更好地为业主提供“一条龙”的专业咨询服务。

参考文献:

[1]建市规[2019]12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3]朱树英.工程总承包实务问答.法律出版社,2020年3月.

[4]谢洪学,张廷学,弋理,等.多层级工程量清单研究.成都市优秀工程造价学术论文,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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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总承包方是指哪一方业主(甲方)也就是发包方,又叫建设单位;承接发包方的工程,直接对接发包方的就是总承包方。建设工程的总承包,一般又被称为"交钥匙承包",是指建设工程任务的总承包,即发包人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等工程建设的全部任务一并发包给一个具备相应的总承包资质条件的承包人,由该承包人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向发包人https://edu.iask.sina.com.cn/jy/2BSbvBFPtZX.html
2.施工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通用15篇)1、对专业分包实施有效的管理是项目管理中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目的是通过加强对分包工程的综合管理和监控,以保证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2、总承包方与业主签定的合同文本,施工总承包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全面理解和掌握合同文本规定的要求。在工程实施中,以合同为依据,自始自终贯彻执行到整个总承包https://www.unjs.com/fanwenwang/gzzd/20220720172234_5315762.html
3.甲方是发包方还是承包方律师普法甲方是发包方。发包是代表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承包方是在建设工程中,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甲方一般是出资方或投资方,也就是经营的主体,处于主导地位,所以是业主方。一般由一个建设单位牵头,负责发包、供料、监督、验收等工作。这种的建设单位称为总甲方。https://www.110ask.com/tuwen/3978835436277789744.html
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律师解读与1、工程总承包模式对总包企业提出更高的管理要求,要求总包单位具备相应的施工设计、人员、资金、管理能力。因此,选择工程总承包模式一定要与总包企业自身管理能力、资源以及项目的实际情况相匹配,自身能力不足、项目技术要求不明晰等,不能贸然签署工程总包合同。 https://m.sxjzy.org/nd.jsp?id=16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