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安宁市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8辆公务车辆提供保险采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险、交强险等。
1、一般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
(1)拥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本次询价范围内保险业务的经营资格;
(3)项目负责人:在承保、服务机构、人员组织、项目经验等方面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5)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黑名单上。
3、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以来有承保5台/年(含)以上的同类车险业绩(几个);
4、财务及信誉要求:近三年内无亏损,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云南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出具证明或承诺)。
通过综合评选法得分最高确定中选人。
价格评标权重:50%,技术评标权重:50%。(详见评分标准)
3.报价文件份数:纸质版壹份,电子版壹份。
5.异议期: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在评审结果后1个工作日内提出。地点:安宁市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三楼304室。
6.中选通知书:待异议期满后,次日向中选人发送中选通知书。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