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车险理赔的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在24小时之内通知派出所或者交警队队,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请求进行车险理赔。
(3)车险理赔周期:被保险人自保险车辆修复或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3个月内不向保险公司提出车险理赔申请,或自保险公司通知被保险人领取车险理赔的保险赔款之日起1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即视为自动放弃权益。车辆发生撞墙、台阶、水泥注及树等不涉及向他人赔偿的事故时,可以不向交警等部门报案,及时直接向保险公司报案进行车险理赔就可以。在事故现场附近等候保险公司来人查勘,或将车开到保险公司报案、验车。
2、及时告知保险公司损坏车辆所在地点,以便车险理赔定损员对车辆查勘定损。
3、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处理事故时,对财物损失的赔偿需取得相应的票据、凭证。
4、车辆修复及事故处理结案后,办理车险理赔所需资料。
5、领取理赔款。
车险理赔标准:
汽车出险已经成了有车族们每天都可能遇到的问题,出了险的车险理赔标准是什么?可能大部分司机都不是很清楚,为此,有关专家表示。
1、医疗费:在公费医疗范围内,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2年。
6、残疾用品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8、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10年。对不满16周岁的,年龄每小1岁减少1年;对7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最低均不少于5年。
10、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11、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车险理赔技巧:
很多车主出事后在车险理赔的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会觉得车险理赔真难,其实车险理赔并不难,造成车险理赔难这样的局面,客观上来说是很多保险公司软硬件上的差异,在车主主观上又不熟悉车险理赔的流程导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