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本轮疫情影响,从4月下旬至今,北京朝阳、海淀、丰台等多个区先后实行居家办公,不少市民的私家车近一个月来几乎一直处于停驶状态。车停了,保险公司的出险率也低了,但每年缴纳的数千元乃至上万元的车险保费却没少,一些车主提出,车险能否减费或延保呢?
车辆停驶保险照交
下午5点多,家住朝阳区双井街道的车主王先生正在路边擦拭车辆,从4月底单位要求居家办公至今,他跟家人一直都在家附近活动,私家车一直没“挪窝”。
王先生认为,车辆不动,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大大降低,但车险却并未减少,心里多少觉得有点不公平。“我认为这种被动停驶的情况下,车险服务应该适当延长,或者在续保的时候给予一定折扣。”
本轮疫情发生后,朝阳、丰台、房山、顺义、海淀、石景山等6个区相继实施全区居家办公,其他各区进一步降低到岗率,减少人员流动。加上不少景区、公园关闭或限流,一些私家车几乎一直处于停驶状态。
不少车主呼吁,减免车辆停驶期间的车险费用或提供延保服务。车主李先生说,自己现在不用到单位上班,孩子也在家上网课,车险费用每年六七千元,折算下来平均每个月得缴大约两百元。
也有一些车主认为,即使平时车辆不开,保险也应照缴,毕竟车辆停驶时也会面临坠物砸伤、剐蹭等风险,不该因为居家办公不开车就追返保费。
北京车险能减费或延保吗?
某保险公司东城区营业网点的工作人员建议,如果保险到期而且确定车辆不会上路,可以暂时办理车辆脱保,等疫情过后车要上路了再及时办理保险。但要注意,如果次年1月1日后仍未办理保险,可能要缴纳一定额度的车船税滞纳金。另外,车辆脱保超过6个月,再次续保时可能无法享受续保折扣优惠,费用会有所上升。
减或不减有争议
我国《民法典》第533条规定,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北京工商大学中国保险研究院院长王绪瑾认为,即使居家办公期间车辆没有上路,但车辆依然可能遭遇暴雨或者划伤等多种意外,一旦发生这些意外,保险公司同样要进行赔偿,因此车辆停驶只能说保险公司承担的风险减少,并不能认定风险为零。
王绪瑾也指出,从2020年9月银保监会实施车险综合改革政策后,保费已经降低,保险公司也有较大的经营压力。在这种情况下,一味倡导减免保费或延保,可能会引发恶性竞争,继而导致中小型保险公司难以生存。这表面上看起来是保险公司的损失,但最终可能会导致大量被保险人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教授郝演苏建议,短期来看可以由监管部门召集保险公司共同商议,给予投保人适当优惠。但从长远来看,即使没有疫情,每一辆私家车也并非每天都会上路,未来保险公司或许可以考虑从现有按年份计费办理车险,转变为按车辆行驶里程计费,让费率厘定跟风险更加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