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粤传媒)拟就粤传媒及下属分子公司公众责任险(附加停车场责任险)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与报价,现就有关报价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粤传媒及下属分子公司公众责任险(附加停车场责任险)。
二、投保人: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三、被保险人: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日报报业经营有限公司印务分公司、广州市广报新闻培训有限公司、广东广报传媒印务有限公司
五、采购内容:为粤传媒及下属分子公司购买2024—2025年公众责任险(附加停车场责任险)。投保物业内容如下:
序号
被保险人单位
物业名称
楼高
面积
车位数量
人员数量(包含被保险人公司的员工)
投保地址
1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粤传媒大厦
32层
约8万平方米
306个
约1200人
广州市海珠区芳园路138号粤传媒大厦
2
广州日报报业经营有限公司印务分公司
印务中心
6层
约5万平方米
100个
约300人
广州市白云区增槎路1113号
3
广州市广报新闻培训有限公司
高山学校(原俱乐部)
学校7层
约1万多平方米
20个
约700人
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山前旅游大道广州记者乡村俱乐部
4
广东广报传媒印务有限公司
清远洲心工业园
物流仓库
约200人
清远市新城B47号区洲心工业园内
2.报价人应具备有效的保险许可证。(提供加盖报价人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项目主要需求
1.保险责任:在本保险有效期限内,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地点范围内依法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以及由于意外事故造成下列损失或费用,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1)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2)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诉讼费用;
(3)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被保险人为缩小或减少对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2.免赔额:
(1)公众责任险:每次事故财产损失绝对免赔额人民币元或损失金额的%。
(2)人身伤害无免赔。
(3)停车场责任险全车盗抢责任每次事故绝对免赔率为损失金额的%。
(4)停车场责任险碰撞刮擦等非全车盗抢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人民币元或损失金额的%。
3.赔偿限额:
(1)每次事故及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30,000,000.00元;
(2)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人民币30,000,000.00元,其中,每次事故每人人身伤害赔偿限额人民币500,000.00元。
4.保险费总额:限额人民币46000元。
5.保险期限:2024年9月日零时至2025年9月日24时
6.扩展条款,包括但不限于:
(2)火灾、爆炸及水损责任条款(水损定义为施救导致的消防水损)
(3)急救费用条款
(4)电梯、升降机条款
(5)灭火及所致水损责任条款
(6)救火费用条款
(7)交叉责任条款
(8)罢工、暴乱及民众骚动扩展条款
(9)九十天取消保单条款
(10)人身侵害责任条款
(11)承租人责任条款(每人每次事故限额:人民币;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
(12)急救责任条款
(13)卫生装置条款
(14)预付赔款条款
(15)非医保用药条款(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人民币)
(16)节日装饰责任扩展条款
(17)停车场责任险(停车位526个(划线车位),包括全车盗抢,每车位限额人民币,不拓展摩托车和电动车)其他条件依据保险公司标准保单条款及附加条款
以上扩展条款必须以应答的方式写明是否响应(具体详见附件一报价单)。
八、本项目发布媒介、获取采购文件和提交响应文件:
1.发布媒介
4.提交响应文件
十、评审方法
1.经评审的最低报价法,即同等条件下价格低的报价人为本项目的成交人。
2.最终成交人数量:1家。
十一、合同签订
十二、采购人联系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芳园路138号粤传媒大厦30楼,粤传媒资产管理部
十三、关于现场查验
经采购人允许,报价人可为查验目的进入采购人公司就采购人拟投保的财产进行查验,报价人及其代表进入现场后,需遵守采购人公司有关规定。报价人根据需要自行联系采购人各公司业务对接人前往查验,本项目业务对接人联系方式如下: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支小姐88630060
广州日报报业经营有限公司印务分公司马先生13424451855
广州市广报新闻培训有限公司马先生15815871461
广东广报传媒印务有限公司廖先生13512716628
十四、其他事项
1.采购人不接受非中选人的查询,也不对不中选原因作出解释。
2.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报价人不得将本采购文件的任何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3.报价人作为提供服务的主体,不允许私下将工作转交其他单位完成。
4.不论评选结果如何,报价人应承担在参加报价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