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交强险无责任赔付流程是什么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机动车交强险到期后,最多可推迟三个月交费,即90天内原保险公司仍接受续保。超过期限将失去事故赔付优待,按标准保费收费。在宽限期内续保可避免恶劣影响。但交强险期满后,车辆未购买不得上路,否则将面临严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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