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车险案件查勘前必须查抄、核对原始承保资料,包括投保单、保单、批单,了解承保情况、投保方式、保险价值确定方式、险种、特别约定、保单批改等内容和报案出险情况。
2.重特大案件应成立现场专案组,下设查勘定损组、账目核查组等,制定查勘计划和处理方案,明确分工及职责。
(1)查勘定损组:负责对现场受损和未受损固定资产及设备、存货的清点工作,现场解封后对受损财产的残骸进行清点、保险责任的核定和损失的核定等工作。
二、查勘流程
到达现场后首先安抚客户,做好客户思想工作,积极配合保险人或公估公司做好现场查勘、调查取证等工作,并要求被保险人提供原始保单、投保清单、财务报表、固定资产明细、存货明细、厂区平面图、机器设备布局图、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房产证、建筑物的设计施工图纸、施工预决算合同、水电缴费清单等索赔资料。主要工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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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明出险原因
通过查验出险标的损失情况、被保险人或目击者叙述的事情经过,初步掌握出险原因。积极争取消防、气象、公安等部门的配合和支持,必要时可聘请有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事故鉴定,有条件的可查阅现场的监控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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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确定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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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拍照、绘制草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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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清点及施救
督促和协助被保险人及时做好现场清理和施救工作,避免损失的进一步扩大。
(1)对现场完好的机器设备和存货进行清点,记录产品名称、型号、数量、堆放位置,并由被保险人签章确认。
(2)现场解封后,要求被保险人提供现场平面图,对残骸进行施救分类,共同清点完好的、受损的财产,按财产名称、规格、数量、型号、坐落地点或区域、受损程度记录在案,清点完毕各方当事人无异议的,编制清点清单并签订清点协议,清点清单和协议必须经清点人、被保险人签字盖章确认。同时也可以根据被保险提供的损失清单与受损的财产进行核对,清点完毕最后由被保险人签章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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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对账务账册及注意事项
(2)对于存货,要让被保险人提供进货、出货的仓库台账,仓库的进出单证。如果不能提供,也要做好笔录并要求被保险人以书面的形式签字盖章告知保险人。
(3)在账册核对、定损环节,收集的财务资料如资产负债表、财务总账、财务分类账、财务明细账、入账凭证、原始发票,已完成定损工作的要签订定损协议,收集的财务资料、定损协议必须经被保险人签字盖章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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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提供的保单等有关保险合同资料复印件、承保情况询问笔录必须经被保险人签字盖章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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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履行理赔告知义务,发放理赔告知函
理赔告知函一式二份,一份由被保险人签字盖章签收后收回留存在实物案卷中;另一份由被保险人保管,并按照告知内容提供有关索赔资料。如案件委托公估公司处理的,理赔告知函须同时抄送一份给公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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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对原件、锁定证据
三、平台询价
对非车险保险事故涉及的财物损失,根据客户报损情况,可通过第三方“车件管家比价平台”进行线上询价,为确定物损标的损失、修复方案提供参考依据,必要时可委托平台服务商提供协勘、谈判减损、托底维修服务。
四、委托鉴定
1、火灾事故原因不明(火灾事故起火原因是自燃还是意外引起存在争议);
2、事故原因不明事故(机械事故还是自然磨损);
3、涉及电器产品质量问题(产品质量问题还是使用不当);
4、因机器设备产品质量问题或工艺设计错误引起的事故(设计错误还是安装错误);
5、涉及到向第三方保险追偿的事故;
6、自然磨损还是意外事故引起的损失存在异议;
7、电脑板、线路板、变频器损坏事故;
8、超负荷使用引起还是供电不稳引起或雷电引起事故;
9、通用机械设备、环保设备、轻工机械、特种设备、专用设备、热能动力设备、电力设备技术、风力发电设备、机电设备、光伏发电设备质量鉴定、损失原因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