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是强调预先(即在行为发生之前)和法律效力,用于法律条文中的决定。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公司公车管理使用规定,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条为规范和合理调配、使用好(车牌号:)公务车,保证行车安全、提高使用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车辆使用
1、公司为便于车辆管理和维护保养,车的驾驶人员由公司指定;
2、车因公用车由市场部负责统一安排,统一管理,统一调配。车因公用车由总经办负责统一安排,统一管理,统一调配;
3、车辆只能用于公司业务工作,未经批准不准用于办私事;
5、确因特殊情况非公务用车的,应事先请示总经理,批准同意后在总经办办理用车手续,填写"非公务用车记录表";非公务用车使用人须支付汽油费、过路费、违章罚款,并承担全部责任;总经办在考核公车月度里程数时,应扣除非公务用车所产生的里程数。
6、车辆油料管理实行一车一卡、专卡专用的制度,不得转借。油卡由总经办保管,并设置"车辆用油登记表",记录每次加油的里程数和加油量。
第三条车辆管理
1、车辆在行车时应带齐所有交通部门备查的证件。驾驶员驾车必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及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和检查,维护交通秩序,谦虚谨慎,文明驾车,确保行车安全;
3、法定的节假日、休息日或无出车任务时,车辆应停放在公司的停车位上,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私用;
4、公车的保险、年检、油料由总经办负责。因公用车产生的`路桥费、停车费按照谁使用谁承办的原则参照公司财务制度按程序办理报销手续;
5、车辆由总经办负责监督管理和考核。每月初车辆使用部门将上月填写完整的车辆各项记录表交总经办存档,作为备查和考核的依据。
第四条事故处理
1、因公用车出现的违章罚款,驾车人承担金额的50%。因路边违章停放造成车身损坏和违章罚款,有关费用由当事人自行负责。特别是无照驾驶或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的,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用车人或借车人承担;
2、车辆如在公务中遇不可抗拒的车祸发生,除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外,并须即刻与公司总经办联络,并即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
第五条车辆检修
1、公车的检修需到总经办指定的维修点进行维修;
第六条其它
1、车辆使用人应爱护车辆卫生,保持车内整洁有序;
2、车辆外借与外借车辆事宜统一由总经办安排管理;
3、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严格执行。
附录一:公车指定驾驶人员名单
附录二:公务用车记录表
附录三:非公务用车记录表
附录四:车辆用油登记表
一、管理总则
1、目的:为了节约公司公务用车费用开支,提高公务用车效率,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做到公司车辆统一安排、统一管理,并充分合理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凡本公司驾驶员管理、车辆使用、油料管控、因私用车等均按本制度执行。
3、可使用车辆:
1)公司车辆,丰田凯美瑞;
2)有油补的私家车。在公司车辆不够用且公司有较紧急的事情要办理时,可派用私家车。
4、权责:车辆由行政中心主管、用车部门或用车人监管。
二、驾驶员管理办法
1、必须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
2、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3、必须服从行政中心统一调配并做到及时出车。如有出车任务应立即执行。
4、无出车任务时应做到如下几点:
1)做好指定车辆的清洁、维护、检修、保养及安全检查等工作,以确保出车行驶安全;
2)做好油料准备工作;
3)准备工作做好后、一律在指定位置里待岗;不得到处游走、串岗,以影响公司形象或影响他人工作;不得在车内、休息室及其它地方打牌、高声聊天、吸烟、饮酒等;
4)不得借故随意外出或无《派车单》时将车辆开出公司;
5)手机要保持24小时畅通。
6)以上条款如有违反则每次处罚20元;一月累计违反3次或一次造成影响严重的予以辞退,并扣除当月工资。
5、车辆完成任务后不得将车辆停放家中或它处,必须停放公司或指定位置。否则,每次处罚50元或车辆发生任何毁坏,均由司机负全部责任。
6、不准公车私用、不准擅自借车给他人使用、不准将车辆给他人驾驶、不准中途带人带货搞收入。否则,予以辞退。
7、车辆所有手续、证件、工具、钥匙和附件等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8、注意职业礼仪,要时时处处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声誉,要严守公司秘密。
9、上下班均应打卡。如公务在外或接送领导确不能按时回公司打卡者,回司后应填写《未打卡说明》,并由用车人签证。
三、车辆使用办法
1、下列情况下可申请用车:
1)员工因公务外出时;
2)财务部门外出取款、存款、转账、结账或报税时;
3)其它特殊情况时。
2、车辆申请和使用程序:
2)车辆钥匙由董事熊克琪管理。用车人将《派车单》交指定的`司机;司机见有效《派车单》领取钥匙发车,否则有权拒绝。用车人回公司后,应及时将钥匙交还钥匙管理人;
3)用车人要做好用车期间的监督管理,要如实填写《车辆使用登记表》,与司机一道不得在用车期间办理私事。如用车期间没管好车子,要追究用车人为第一责任人,并视情节轻重处20—100元罚款;
4)司机每月汇总一次《车辆使用情况月报表》交行政中心。行政中心将不定时对车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按规定处罚。
四、油耗管理办法
1、车辆用油由部门按预算管控。加油均用加油卡。加油卡由财务负责保管、充值和费用报销。
2、不得无卡加油,特殊情况应通知财务后方可加油,且无卡加油的次数不得连续超过两次。如发现行政人员、司机或用油人有作弊行为,除赔偿相应损失外,视情节轻重处20—100元罚款;
3、车辆出差用油为差旅用油,不计入部门预算用油之列。原则上先加满油再出差,回公司时加满油交还相应的车辆管理人员。出差加油必须由用车人在发票上签证,回公司报销。
4、车辆耗油量应与行驶里程基本相符。每次油耗量的计算方法为:实际行驶里程×车辆耗油率=油耗量。
5、油耗量由财务部核实计算。财务部要建立各车的油耗及各部门的油耗台帐,对每次行驶公里和油耗量进行登记。如耗油量与行驶里程不符,则要查明原因。如为车辆原因,则要检修;如为司机自身原因,则要追究相应责任。
6、各车、各部门的油耗台账每月由财务统计一次,报与董事会。
五、因私用车管理办法
1、高层管理人员因特殊情况可以申请因私用车;
2、因私事用车不能影响和妨碍公务用车;
3、私人用车应适当收费,收费标准为1元/公里,公里数核算为自出公司至回公司的实际距离,所收取费用交财务部。
4、高管在因私用车过程中所发生的其他一切费用由个人自负。
5、高管因私用车其用油不在部门用油预算中。
六、其它
1.1公司公务用车的证照保管,车辆年审、车辆保险支出等事项统一由财务部负责管理。公司车辆由专人驾驶、保养、维修、检验、清洁等。
1.2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事前向总经理申请调派,总经理依其重要性指定派车,不按规定申请,不予派车。
1.3车辆驾驶人必须具有合法的相应驾照。
1.4未经总经理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借予本公司之外的人员使用。
1.5费用报销
1.5.1公务车油料由财务部发放油卡加油,或由司机代付,回公司凭发票实报实销。
1.6车辆维修应事先填写“车辆保修申请单”,注明行驶里程,经总经理核准后方可送修;清洗、打腊等事先应及时报告。
1.7公司一般公务用车应指定特约修理厂维修,否则维护费不准报销。如情况特殊,经总经理同意可据实报销。可自行修复的,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1.8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0元时,应事先征得总经理批准。
1.9如因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其所需要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或责任人予以负担。
1.10在无照驾驶、非公驾驶外出、未经许可车辆驾驶员将车借予他人使用,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等情况,由车辆驾驶员及其直接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坚决杜绝酒后驾车。
1.11私闯红灯、乱停车、驾驶未佩带安全带、驾驶时车速超规定等驾驶车辆违反交通规则行为,其罚款和费用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双方承担比例。
1.12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向附近公安机关报案,并立即与公司联络处理。突发性其它类临时事故或故障,也应遵守“先报告再处理”原则。
1.13发生人为原因造成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时,按实际损失,责任者应赔偿。a.一般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者):按经济损失的30%处罚;
b.严重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5000元者):按经济损失的20%处罚;
c.重大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10%处罚;
d.特大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8%处罚。
1.14因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公司承担相应维修费用。
1.15公司领导自行出车,出现责任事故,按本制度规定处理。
1.16公司驾驶员要认真做好对公司领导和各部门的驾驶服务。
1.17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分配,同事之间搞好团结互助,有事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勤。
1.18公司职工不得用公车学习汽车驾驶,否则,一切后果及损失由车辆保管者负责。
1.19对用车者服务
a.不论用车者是否是本公司职工,司机都应热情接待,礼貌服务,安全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b.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
c.乘车人带大件物品时,司机应予以帮助。
1.20离车注意
a.司机因故需离开车辆时,必须锁死车门;
b.车中放有贵重物品或文件资料,司机必须在离开时,应将其放与后行李箱后加锁。
1.21出发前后工作
a.清洁车内外卫生,确保整车干净整洁;
b.行车前要坚持勤检查,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备齐;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完好;确保车辆处于安全、可靠的良好状态;
c.司机应根据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
d.随车运送物品时,接货时应仔细清点所装货物内容,做好交接记录,送达目的地后应准确发放所需物品,并与接收人做好交接登记工作,不得擅自挪用运送货物,如经发现给予相应处罚。
1.22个人形象
a.司机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
b.注意头发、手足的清洁;
c.注意个人言行;
d.在驾驶过程中,努力保持正确的姿势。
1.24属公司所有的其它各种车辆(包括货车、叉车、拖拉机等)参照本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款执行。
1.26本制度经总经理核定、批准后发布、施行,总经办对其负有解释权。
第四条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第五条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第六条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择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第七条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第八条晚间司机要注窟休息,不准疲劳开车,不准酒后驾车。
第九条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坡、紧跟、争道、赛车等)。
第十条司机因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第十一条车内不准吸烟。本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有礼貌地制止;公司外的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
第十二条司机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不准随便插嘴。
第十三条接送员工上下班的司机,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
第十五条司机对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总办主任反映。
第十六条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
第十八条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适当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第十九条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
第二十条司机全年安全行车,未出交通事故的,给予奖励5册元。
第二十一条总办每月负责对司机进行考核,将考核等级作为每月发放浮动工资的依据。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的',可视具体情况给予嘉奖、记功、晋级等奖励;对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记过、降级直至除名处理。
一、使用对象及缘由:
(一)、对象是指全局职工及配偶、子女、父母,离退休人员。
(二)、缘由是指有下列特殊情况之一:
1、病重、病危急需就医的:
2、病重、病危急需转院的;
3、病重、病危急需请外地专家会诊的。
二、审批程序及权限:
(一)、由本人或家属向本单位领导提出申请,单位领导向分管局领导或主管领导请示批准。
(二)、县外省内的,由分管局领导批准;跨省外的,由局主管领导批准。
(三)、使用前,应向县局后勤科领取并填写《因私用车审批表》,但在突发性紧急情况下,也可先使用后补填。
三、符合因私用车条件,经请示领导同意的,费用由县局承担。
四、对擅自私用公车的,一经查实,根据有关规定,视情给予处理。
五、本规定自二o二0年三月十日起施行。本局原有的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六、本规定由局后勤科负责解释。
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便于员工工作需要,公司将允许部分员工驾驶自有车辆(含摩托车)进行公务活动。为加强私车公用的管理,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私车公用的前提条件:
1、确因公司业务车辆资源存在不足;
2、通过集团公司领导批准审批;
3、车辆行驶证、车辆购置税、牌照、保险单(全保)等各种证件应齐全。
二、私车公用审批程序
拥有私车的员工,确因公司业务需要,当事人可提出申请,提交职能部门领导或公司领导同意,送交集团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审核,再经高级副总裁审批后,方可自带车公用,办理有关手续后,享受公司私车公用的有关待遇。
三、私车公用的基本待遇
1、油费:公务用车的油费由公司承担,但节假日(如周末、元旦、五一、国庆、春节等)非业务用车油费不予报销。私车加油必须按公司规定的.用油型号加油,加油前必须向人力资源及行政部申请和登记,经同意后方可加油。
2、车辆补助费:公司给私车公用车主每月提供一定车辆补助费,补助标准:月行驶1000公里以内补助500元/月;1000-2000公里补助800元/月;超过2000公里补助1000元/月;摩托车100元/月(含油费,不再报销油费)。
3、路桥费:公务用车路桥费予以报销,非公务用车的路桥费车主自行承担。
4、车辆维修维护保养费:由车主自行安排负责。
5、车辆保险费(全保)、年审费、年票、车船税等:由车主自行安排负责。
6、车辆补助费每月发放一次,车辆路桥费、油费每周报销一次。
四、车辆的管理
五、违章与事故处理
1、车辆违章罚款由当事人负责。
2、非公务用车,因私车主借与他人使用;或未经公司同意,私车主擅自借与他人公务而造成的所有损失,全由私车主自行承担。
3、由于驾驶人使用不当,而导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之维修费,由当事人负责处理。
4、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私车公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按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处理,非公务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由车主自行负责。
六、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属集团人力资源及行政部。
本规定从20xx年2月1日起执行。
一、驾驶员岗位安全职责
2、熟悉和了解所驾客车的安全技术技能;
3、对旅客宣传乘车安全常识,注意观察旅客精神状况,做好劝解工作;
5、车辆在营运中发生危险状况,应立即靠边停车、拉手刹、关闭发动机和车载总电源开关,打开前、后门,迅速疏散旅客;
6、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班驾驶员要向接班驾驶员简单交代车辆的有关情况;
7、车辆在营运途中因故障不能行驶时,应向乘客耐心解释并迅速报修,若需要转客的要组织旅客转乘其他车辆;
8、按照操作规程安全驾驶、文明驾驶,要不断提高自身技术,熟悉所驾线路的道路状况;
9、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的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10、自觉接受交通管理部门和公司在营运途中的安全检查;
11、驾驶员必须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学习、教育、培训和考核;
12、定期检查车内的GPS或3G、灭火器、安全锤、三角警示牌、应急手动门等设施设备,保证其随时能正常使用;
13、定期检查车内的工具、千斤顶等,保证行车中的修理所需;
14、车辆停放必须在指定位置或安全地带,途中停放必须注意观察周围的行人或车辆情况,确保安全后请乘客下车;
15、每天收车后,应及时清洁车内外,检查车辆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16、严格按规定到指定的修理厂对车辆定期进行保养和维护。
二、乘务员岗位安全职责
1、尊重乘客,热情、文明服务,做好开车前、运行中、到站前的各项宣传和站名预报工作;
2、做好途中服务工作,协助驾驶员做好乘客上下行包等工作,严禁超高儿童乘车,严禁旅客携带“三品”上车;
3、负责随车物品的领取和保管工作;
5、遵守旅客运输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三、驾乘人员工作细则
1、携带好各种证件,提前到岗,检查车辆各部位技术状况是否良好,各项设施设备是否齐全有效,油、水是否充足,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2、严格遵守公司的运行计划,做好四按时:按时发车、按时运行、按时到站、按时收车;
3、车未停稳不开门,门未关好不起行,不许催客上下,运行时驾驶员要高度集中精力、谨慎驾驶,按规定时速运行,礼貌行车、安全第一,因故不能继续运行的,要向乘客耐心讲明原因,并负责安排转乘同其他车辆;
4、逢站停车,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又问必答,注意照顾“八种人”:老、弱、病、残、孕、抱小孩者、现役军人、伤残军人;
5、保持车辆内外整洁,严禁在仪表台、车厢内乱堆杂物;
6、认真监督乘客投币,公司职工乘车必须出示工作证,未出示工作证的一律视为投币乘客;
7、车辆发生行车事故时,由该车当班驾驶员负责处理,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协助配合处理;
8、驾驶员下班收车时应将车辆统一有序停放在车站内进行检查,清理好车辆卫生,加足燃润料,做好第二天出车准备工作,关好车门、关闭电源,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下班;
四、驾乘人员奖励
驾乘人员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在年度内工作成绩优秀,无行车安全事故和服务质量投诉事件,或受到上级表彰的、给予适当奖励(奖励金额由公司办公会议决定)
五、驾乘人员违规处理规定
1、驾乘人员必须佩带工作证,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岗,违者承担违约金10元;
2、逢站停车,规范停靠,营运中不私自放站、调头、绕道串线行驶,严禁无故在站点不带乘客,违者承担违约金50-100元(金额由办公会研究决定),当月发生3次类似事件,当事人下岗学习,经考核合格后重新上岗;严禁私自包车或带车办私事,违者承担违约金200元;
3、逢站必报,语言文明、态度和蔼、有问必答,如因使用服务禁忌语言与乘客发生纷争,每次处违约金50元,当月发生3次以上类似情况,当事人下岗学习,经考核合格后重新上岗;
4、驾乘人员应阻止乘客携带易燃、易爆、易碎及宠物上车,及时劝阻车内吸烟行为,违者每次承担违约金20元;
5、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学习和培训;不迟到、不早退,违者处违约金10元,无故不参加者承担违约金50元;
6、严禁用门泵催夹乘客,严禁在站台外的其他地方上下乘客,严禁车未停稳开门,车门未关好起步运行,有以上行为之一者,承担违约金100-200元;一个月内发生3次类似事件,当事人下岗学习,经考核合格后重新上岗;
7、凡发生行车事故,当事人无条件配合处理事故,并下岗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学习培训,下岗学习期间不计发工资;
9、严禁酒后驾驶,违者解聘,打入公司黑名单,永不录用;
10、严格按照公司的运行计划执行,违者承担违约金50-200元(金额由公司办公会研究决定);一个月内发生3次类似事件,当事人下岗学习,经考核合格后重新上岗;
11、驾驶员在运行中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或地方政府的规章制度的,予以停班至违法违规行为处理后到公司接受教育,严重违者、违纪、违法行为的或违法行为长期不处理的予以解聘,并打人公司黑名单,永不录用;
12、对有辱骂本公司职工和乘客、挑拨是非、打架斗殴、聚众闹事、消极怠工、不服从管理、扰乱正常工作秩序、无故不上班,对工作不负责任使公司蒙受损失的职工,视情节轻重予以停薪下岗学习或解聘;
14、驾乘人员不得辱骂公司管理人员,违者承担违约金50元,情节严重者解聘;
15、驾乘人员不得动手推搡公司管理人员,违者承担违约金1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解聘;
16、驾乘人员不得殴打公司管理人员,违者承担违约金500元,一律予以解聘,情节严重或造成后果者同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汇编》执行。
第一章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共交通运营质量管理,规范运营服务,减少和杜绝服务投诉,完善企业内部管理,树立优秀企业形象。结合我公司运营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廊坊市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运行服务质量管理规定,是对运营生产中发生违规违章行为监督和认定的说明文件,是进行教育和处罚的依据。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交公司所属单位运营车辆驾驶员。
第二章运营质量监督管理
第四条有下列违反运营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20元罚款。
2、车辆运行不逢站必停、溜点、甩站;
3、违反平峰时段区间点运行规定;
4、车辆发生故障抛锚,未按规定负责转换乘客;
5、运营车辆早晚班运营,上下乘客时不开启照明灯;
第五条有下列违反运营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30元罚款。
1、未规范进出站、遇阻未二次进站;
2、进站未按规定先开中门、再开前门上下乘客;
第六条有下列违反运营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50元罚款,同时分公司范围内通报,有书面检查。
1、非本路线站点停车上下乘客;
2、线路站点外停车上下乘客;
3、运营行驶中途带客购买物品或就餐;
第七条有下列违反运营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100元罚款,分公司范围内通报,组织其不少于3天培训。
1、首末两班不准点发车;
2、车辆脱线运营、私自收车;
3、车辆运行中私自请人替班,代班;
4、未执行运行计划无故脱岗;
5、私自拆卸、损坏车辆电子设备;
6、发班不到起点站或收班不到终点站;
第八条有下列违反运营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200元罚款,分公司组织其不少于7天培训、有书面检查,公司范围通报。
1、越站甩客或对免费范围内乘客拒载;
2、不服从调度指令、更改运行计划;
3、承载超范围物品或违禁品;
4、职能部门在检查纠章中,拒不在检查表签字;
5、监督检查时,驾驶员不配合、不停车或驶离检查点逃避检查;
第九条有下列违反运营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按公司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不服从稽查和路队管理,擅自停运车辆;
2、妨碍检查工作;辱骂、殴打管理人员;
第十条私自倒卖燃油(气)、材料的或者未经单位领导同意,擅自抽取、挪用公司燃油(气)的,属严重违纪行为,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章运营安全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有下列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10元罚款。
1、在驾驶区域悬挂、放臵妨碍安全驾驶物品;
2、行驶中车载收音机音量过大;
第十二条有下列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50元罚款。
1、行车中未关好车门;
2、驾车时不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
3、驾车时拨打、接听手机,收发短信或戴各类耳机行车;(业务指令除外)
4、驾车时饮食、闲谈、穿拖鞋或高跟鞋(跟高3厘米以上)
5、驾车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
6、躲避道路电子系统监控;
7、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以及有标志的路段鸣喇叭;
8、违反“车停稳后开门,关好门起步”规定的;
第十三条有下列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100元罚款。分公司线路例会上点名、要有记录。
1、驾车下陡坡熄火空档滑行;
2、车辆转向器、制动器、灯光装臵、后视镜、雨刷器等其它机件失效或不全上路运营;
3、不按规定在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三检车辆;
4、车辆带故障上路运营;
5、超过公司规定时速50%以下;
6、两车相会时互相传递物品或交谈;
7、违反交通信号灯、现场交警交通指挥;
8、车内灭火器、自动灭火装臵失效或缺失,不及时上报;
9、占用非机动车道或无故逆向行驶;
10、不按规定道路行驶、随意变更车道;
第十四条有下列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之一的,给予驾驶员200元罚款。分公司组织培训3天、写书面检查。
1、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及左右车辆保持安全距离;
2、雨雪雾等恶劣天气、违反行车规定;
3、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事故,不按规定使用警示灯光和标志;
4、不按规定牵引车辆;
5、车辆带故障不报修造成停班;
6、违反驾车操作规定、损坏车辆;
7、前压后抢前后车互相追逐,开斗气车;
8、超过公司规定时速50%以上;
第十五条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除交警部门处罚外,未造成后果的对驾驶员给予1000元处罚,造成后果的自负。
第十六条醉酒驾驶机动车辆的除交警部门处罚外,未造成后果的对驾驶员给予2000元处罚,造成后果的自负。
第十七条驾驶员因饮酒过量,班前未上报,酒测出含量处罚200元。
第四章投币、刷卡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有下列违反行为之一的,给予当班驾驶员20元罚款。
1、无人售票车驾驶员未履行投币箱一站一清盘或钱币裸露在投币箱口外;
2、无人售票车驾驶员不认真监管乘客投币、刷卡出现两人以下漏票;
3、无人售票车驾驶员不按规定备票和放臵;
4、员工乘车时不刷卡或卡内余额不足而不投币;
5、员工乘车时随行人员无该卡使用权而不投币;
6、员工卡转借他人使用,验出后不收回;
1、驾驶员的驾驶证、行车证上岗证等证件要齐全、合法。
2、驾驶员行车时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身心不适随时报告,严禁疲劳驾驶。
3、驾驶员要服从班车管理人员的管理和调度,遵守交通规则、礼貌行车、不开疲劳车、带病车,严禁酒后开车,确保行车安全,一切以为服务为主,提高服务意识,树立文明驾驶员形象。
4、驾驶员要认真保养车辆,对车辆要做到勤检查、勤维护、勤保养,确保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出车之前,必须认真检查车辆。
5、驾驶员开车时注意力要高度集中,按规定车速行驶,避免猛踩刹车,遵守交通规则,文明礼让,安全行车,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6、驾驶员严守保密制度,不传是非。
7、发现故障,驾驶员必须及时报告车队长,车队长须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
8、驾驶员言行规范:
思想:牢固树立为提供优质服务的思想,争创一流服务水平。
言语:用语文明礼貌,不讲粗俗污秽语言;不讲诽谤学校形象的语言;
仪表:要求着装整洁,保持头发、面部、手足卫生。
10、驾驶员对用车的合理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公司领导反应。
11、驾驶员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主管,并说明原因。
12、保持班车干净卫生,车内无垃圾杂物,清扫的.垃圾不得扔在班车单位院内里。
班车管理规定:
1、每天发车前进行班车卫生检查,保持车内整洁,无杂物,每天清扫一次;
2、卫生清扫时不得将车内垃圾随意乱扔;
3、驾驶员不得在发车前及发车途中吸烟;
4、驾驶员在校内或班车上不得讲脏话、粗话;
5、发车时,听从班车管理员指挥,按指定顺序发车,不得抢行或提前发车;
7、不得以任何理由与乘车员工发生口角或冲突,如有异议向公司反映,公司出面解决;
8、驾驶员在厂区内不得聚众闲聊、打扑克、嗑瓜子、大声喧哗、疯打乱闹;
9、每班发车前5分钟,驾驶员必须到车内等候,提前开启空调或暖风;
10、班车在校内运行,车速不得超过30公里/小时。
公司管理规定:
1、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杜绝事故发生。
2、精心爱护车辆,保持车况良好,对车辆要勤检查、勤紧定、勤润滑,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维修,避免机械责任事故的发生。
3、车辆出车前后要清洗,保证车容车貌整洁、美观。
4、严格遵守公司车辆安全管理规定,自觉遵章守纪,服从安排和调度。不得私自出车;完成任务后应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并及时报告派车负责人登记,严禁将车开回家过夜。
5、加强业务学习,提高驾驶技能,做好节约用油。
6、文明驾车,礼貌待客,不开“英雄车”、“赌气车”,严禁酒后驾车,做到宁停“三分”,不抢“一秒”。
7、自觉参与安全教育活动,做到警钟长鸣,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车辆检查制度:
1、坚持做好出车前检查和完成任务后的车辆清洗、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维修。
2、车队定期组织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况良好,原则上每月不少于一次。对不符安全要求的车辆要及时提出整改维修意见,及时消除隐患。
3、驾驶员要对所驾车辆做到胸中有数,认真检查保养,发现机件损坏、失灵要及时报告抢修,否则因检查不到位而造成事故,要追究责任,并负担赔偿责任。
4、车队对每次车辆安全检查要造册作好登记,并对隐患整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抓好落实。
5、每次车辆检查情况将作为驾驶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严格奖惩兑现。
油料管理:
远途外地用车除外,加油须使用油票,领用人签字并登记行驶里程数,平时要节约用油。
7、发现故障,驾驶员必须及时报告车队长,车队长须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
思想:牢固树立为提供优质服务的思想,争创一流服务水平。言语:用语文明礼貌,不讲粗俗污秽语言;不讲诽谤学校形象的.语言;仪表:要求着装整洁,保持头发、面部、手足卫生。
12、保持班车干净卫生,车内无垃圾杂物,清扫的垃圾不得扔在班车单位院内里。
目的:
规定了乘务员的岗位职责、上岗条件、服务程序、服务内容与要求,以提高乘务员服务质量。
范围:
适用于本车队所有乘务员。
岗位职责:
1.使用文明服务用语,做好开车前、运行中、到站前的各项宣传、站名预报和承担文明服务的全部工作。
2.做好清车、途中旅客售票、检票、验票和上、下行包等安全工作,严禁旅客携带危险品、禁运物品和超限量物品等“三品”上车。
3.严格执行运价政策和票据管理及营收报解制度,负责票据的领取、登记、发售和保管等工作。
4.维护乘车秩序,爱护车内设施,保持车内清洁卫生,行车中积极配合驾驶员做好安全宣传工作,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抢救伤员,协助驾驶员做好应急预案中有关工作。
5.遵守客运有关规定和运输纪律,服从管理,主动配合稽查人员做好客运检查工作。
6.服从调度安排和按时上班。
7.保守车队秘密,不得泄漏车队的'管理信息及财务信息。
服务内容与要求:
上岗准备
2.参加班前会,接受任务。
3.整理备齐客票、行包票、零钱。
4.搞好车内卫生,擦净座席灰尘。
5.检查车内服务箱中的服务用品是否齐全有效。
6.挂好车内意见簿和班车线路牌。
7.配合驾驶员保证客车正点驶入发车位。
8.做好接待旅客和验票乘车的准备工作。
9.清理车厢。
要求:着装整齐,精神饱满,车容整洁,用品齐全,车厢整洁,准备充分,
严查“三品”,交接清楚。
车上服务
1.善于观察旅客言行,以判断旅客需求。
2.定时车内巡查,不断消除隐患。
3.随时注意维护保洁。
4.注重观察处理好意外事件。
要求:注重沟通,和谐满意。干净舒适,沉着应急。
中途上下
1.到站前,告知旅客做好下车准备,待车停稳后,开门下车。
2.坚持先下后上,做到及时售票,严禁“三品”上车,并照顾重点旅客上下车。
3.及时清理车内垃圾。
要求:主动提示,交接清楚。保持清洁,防止漏乘。
清车交款
1.全面清理车厢,检查有无旅客遗失物品,发现遗失物品要设法交还失主或交车站妥善保管。2.向车站交付行包。
3.结交票款,认真填写有关检查记录。
4.检查车内设施和物品,清扫车厢,擦净座席,清洗车外部。
要求:检查细致,交接清楚。交款及时,车辆干净。发现假币由乘务员自负。
处罚
1.乘客遗失行李包或其它物件等,乘务员当日必须交还失主或交回调度室,不得自吞或挪用,否则罚款500元,情节严重者,还应承担法律责任。
2.乘务员因疏忽、不制止、或制止不严,使乘客将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带上车,所造成的后果有乘务员承担。
3.车容不整洁、没有对车辆及时清理罚每次罚款10元,车上存有货物过夜的每次罚款50元。
4.乘务员应按规定票价收费,不得恶意少收或不收票款,如有违反,每次罚款30元。
6.乘务员必须监督每位乘客投币,并在每位乘客投币(或代收票款)后,大声向驾驶员报告投币金额(或代收金额),如有违反,每次罚款20元。
8.乘务员要待车辆进站停稳车后方可让乘客下车,待客上完后提醒驾驶员关好车门并起步行车。如果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乘客夹伤或摔伤的而产生的费用由车队付50%,乘务员付25%(乘务员承担的费用最高不超过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