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改革发展加强风险防范的通知
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邮政储蓄银行,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
一、加强当前银行业重点风险防范
(一)着力提高信贷科学化管理水平
一是推进信贷科学合理投放,优化信贷结构。各行要着重把信贷资金更多投向“三农”、小企业、节能减排等薄弱领域,“三农”和小企业贷款增速不能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要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要加强行业研究,自觉将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结构调整政策纳入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发展方式转型。
三是大力推进中长期贷款合同整改工作,补签贷款差额补足协议,弥补还款资金缺口。对于新发放的非基础设施类固定资产和项目贷款,要根据项目原概算和原定建设期、合理运营期,确定贷款期限以及科学的本息偿还方式,还本期限不得超过15年,原则上自项目建成投产起,每年至少两次偿还本金,利随本清。
四是对集中度风险加强前瞻防范。各行要坚守客户授信集中度红线,将所持有的债券、发放的贷款以及表外担保和贷款承诺(合同明确可无条件撤销的除外)统一纳入授信集中度限额管理。严格设定行业授信集中度,对国家明令限制的行业可以实行更严格的动态差异化管理。加强对重点领域的压力测试和风险监测。银监会将根据需要在第二支柱下对集中度提出专门的资本要求。
五是加强贷款的精细化管理,全面监测信贷质量变化。各行要坚持实施前瞻性、指导性的经济资本管理,在风险定价和内部考核中运用风险调整后资本收益率(RAROC)和经济增加值(EVA),做到“算了放,不是放了算”。在认真做好现金流贴现和利率敏感性分析的前提下,做好本息覆盖率的测算。要加强对还本到期的偿付比率考核(对于所有展期和贷新还旧贷款,也必须与拖欠一起计算违约率,同时剔除只偿还利息而本金还未到期的部分)。要更加注重贷款分类的准确性和贷款质量管理的精细化,密切监测贷款逾期率、非应计贷款比率和贷款质量向下迁徙率等系列指标的异常变动。
(二)继续推进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清理规范工作,后续风险防控不可放松
一是严格控制增量。仅允许平台贷款在有偿还能力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域(公租房、廉租房、棚户区改造)适度新增。对已发放的和2009年及以前所签项目合约下的分期贷款,要重新统筹平台公司整体偿债能力和贷款项目本身还本付息能力,严格落实贷款“三查”制度,加强资本金到位和工期成本管理。对于到期的平台贷款本息,不得展期和贷新还旧。
(三)加强房地产信用风险防控,确保房地产信贷调控力度不减
一是强化土地储备贷款管理。要抓住其平台贷款的特点,按照前述平台贷款的要求严格防控风险。
三是继续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要确保住房信贷政策执行的连续性和严密性,着力抑制投资投机等非理性的购房需求,严禁个人消费贷款用于购房。对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热点城市,当地银监局要主动开展房地产调控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一旦查实金融机构盲目竞争,甚至通过内外勾结、变相降低贷款标准、打“擦边球”等途径来规避调控政策,要给予严肃处理。要把现有监管要求落实到位,防止出现“次级房贷”,避免信贷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投资投机领域。
(四)加强操作风险管理,深入推进案件防控长效机制建设
一是进一步完善案件防控考核体系,使案防工作朝着持续化、常态化的方向发展。对案件防控工作的考核办法要由单纯考核案发数量和涉案金额的“单一型模式”向综合考核工作机制、队伍建设、工作力度和有效性的“复合型模式”迅速转变。各行要层层落实新的案件防控责任制建设,并确保案件信息报送迅速、准确、全面,推动各项工作抓早、抓实、抓到位。
二要加快内部机制建设,形成风险管理的内生动力。各行要着重加强内审稽核等内部机制建设,提升内审稽核人员素质和工作的独立性,明确其信息报告特殊路线,合理设定突查频率、覆盖范围、延伸要求和工作方式及质量的基本评判标准。内审稽核各项工作的质效评价将纳入监管评级参考要素,并将进一步推行制度执行和案防队伍建设的承诺制度。对于未按承诺要求在年内出现实质性改变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一律由监管部门视情况调低监管评级,严格限制市场准入,并限期整改到位。同时,银监会将进一步研究明确案件风险的针对性资本要求,充分结合我国案件实际,研究建立把案件风险金额与资本各类缓冲和附加挂钩,与当期拨备立即挂钩的机制。
三要强化责任追究。案件防控的责任在总行和省分行,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要求,做到人员该开除就开除,案件该移送就及时移送,且责任要上追两级。对于各类违规问题,特别是对屡查屡犯、屡纠屡错和各类重复出现的操作风险隐患和违规行为,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而且要追究总行和省分行以及所在机构的领导责任。对于已进行过风险提示、却又发生同质同类案件的机构,除追究其案件责任外,还要追究其落实风险提示木到位的责任。
此外,要不断加强信息科技治理和建设,规范电子银行、外包业务和运营管理,切实提高系统稳定运行水平,保障业务连续性。
(五)强化市场风险意识,建立健全市场风险管理体系
一是加快建立与风险相适应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对于大中型银行,要结合自身的发展战略,在实施新资本协议进程中,不断学习借鉴国际最佳作法,针对性完善信息系统建设,严格提升数据质量水平,合理利用风险模型,加强管理技术的实际应用和持续改善。中小型银行应着重解决基础性问题,包括账户划分、估值、使用简单有效的方法计量风险等,建立起完整的市场风险管理架构。
二是加强衍生品风险管理。合理设定衍生品交易风险暴露的指导性上限,对于非套期保值衍生产品交易,要科学把控其标准法下市场风险资本占核心资本的比例,禁止从事无限风险的产品以及再衍生产品等高杠杆业务。对于套期保值类衍生产品要全部划入银行账户管理,非套期保值衍生品交易必须划入交易账户管理。
三是强化市场风险的资本约束。2011年起,取消原来规定的市场风险计提阀值,所有银行业金融机构至少按照标准法的要求严格计提市场风险资本。
四是不断增强市场风险管理的独立性和全面性。要建立健全市场风险与各业务条线和风险模块的沟通协调机制,提高有关数据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准确性,提高风险管理能力与银行现有风险水平和业务发展的匹配度。要着重加强防火墙建设,并切实做好对交易对手风险和新增凤险的研究和评估。
二是切实提高流动性管理能力。各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尤其是中小商业银行,要严密监测流动性风险变化趋势,积极分析货币政策调整的冲击影响,加强现金流预测和限额管理。要充分考虑各类风险要素之间的关联性,适时开展流动性风险的压力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早预案、早部署。坚决禁止高息揽储、高价交易存款、违规吸存和违规串类。
(七)规范开展代理保险和产品销售业务
二、下一阶段银行业改革发展的工作重点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推动银行业的战略转型
一是要坚持促进实体经济的科学发展。随着我国工业化步入战略整合期、扩内需以及城镇化进程的持续推进,银行业发展既面临机遇也面临挑战。一要积极应对产业升级。产业升级伴随着优胜劣汰,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应盲从“新兴”和“战略”示范区,要切实坚守审慎底线,全面分析行业风险,明确自身的优劣势定位,有选择性地把握发展机遇。二要有效支持消费发展。消费将日益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居民消费方式也从“饮食消费”向“穿住用行”全面发展,要深刻了解消费服务需求的重点和趋势,率先提供高科技含量和高质效的服务,设定合理的差别化战略,满足有承受能力的消费需求。三要支持经济薄弱环节的服务需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强对“三农”、小企业、节能环保产业等经济关键领域的支持力度,积极建立和创新商业可持续的业务模式。
二是要重视差别化发展。边际效应递减是市场的普遍规律,同质化发展更是系统性风险的重要推动因素。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重视发挥自身特点和资源优势,人无我有,人有我优,树立因行而异的特色化、品牌化战略,大力节约成本,提高效率和服务质量,持续提升银行的核心竞争力。
(二)以完善公司治理和提高风险管理能力为核心,建设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
一是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要按照职责界面清晰、制衡协作有序、决策民主科学、运行规范高效、信息及时透明的原则,推动完善公司治理机制;要强化股东特别是控股股东的长期承诺和持续注资责任,承诺支持银行从严控制关联交易,积极采取措施支持银行达到审慎监管标准,并坚持有限参与,主动防止盲目扩张和利益冲突;要全面落实《商业银行董事履职评价办法》,强调董事会的“诚信义务”和“看管责任”,要有效承担战略决策、风险管理、薪酬政策制定等方面的最终责任,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会作用,并切实配合监管当局开展与独立董事、监事会和外部审计的互动约谈工作;要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监督评价体系和问责机制,推动建立与长期风险责任挂钩的合理薪酬激励机制。网时,董事会和高管层要在组织架构、人力资源和激励约束机制上对风险管理给予足够支持,通过持之以恒的努力,将良好风险文化根植于银行日常经营管理,着力形成风险为本的管理文化。
二是健全风险战略、风险偏好和前瞻性风险管理手段。首先,各行要在进一步发展内部风险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将客户评级、经济资本、经风险调整的收益率等指标引入风险战略和风险偏好的总体框架中,并制订与之相适的年度经营计划以及风险管理政策、程序和限额,构建形成高效的风险战略传导机制。其次,要进一步从管理和技术两个维度强化各类风险管理的精细度和前瞻性。要强调押品估值的科学性,提高贷款分类的细分度,发挥压力测试的引导作用,并积极引入压力风险价值(StressVAR)、风险控制自我评估(RCSA)和关键风险指标(KRI)等先进方法和工具,全面前瞻地评估日益复杂的风险变化。最后,要着力加强数据和信息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信息系统建设,不断完善数据的集中、标准化管理,建立坚实稳固的数据治理机制,切实提高风险管理信息和监管报送信息的数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