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由于家庭因素、公务需要或其他原因不能搭乘本保险合同载明的航空公司航班,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被保险人的下列损失:1年。
(1)根据航空公司规定不得退票的机票,赔偿被保险人的机票款(不含税费等)金额损失;
(2)根据航空公司规定可以退票的机票,赔偿被保险人在机票载明的起飞日期前(含起飞当日)或起飞日期后保险合同约定的退票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退票产生的手续费(不含税费等)损失。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直接或间接导致被保险人取消机票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旅行社、航空公司、天气原因或机场关闭导致的航班取消或延误;
(三)航空公司、旅行社或其他机票代理人的违约、破产或超售;
(四)以盈利为目的所预订的机票或用于任何销售、转售目的所预订的机票;
(五)战争、内战、军事行动、恐怖活动、暴乱、绑架或其他类似的武装叛乱;
(六)政府禁令或管制。
下列损失、费用,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可以退票的机票,由于被保险人未在约定的期间内及时办理退票手续导致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可以从航空公司、票务代理或其他渠道退回的机票款部分,不论其是否已实际取得;
(三)被保险人因改签升舱所需支付的额外的费用;
(四)机票款实际支付金额以外的任何损失,包括支付票务款时使用的折扣券、抵扣券、现金券、航空公司常旅客会员里程、各类积分等对应的折扣金额;
(五)按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率计算的免赔额;
(六)其他不属于本保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其他重要说明:
在确认购买本保险产品前,投保人请务必认真阅读《(太保财险)(备-其他)[2012](主)26号-航空机票退票保险条款》的内容及含义,充分理解有关投保方式、理赔规则、退改条件,以及保险合同的除外责任等的约定。
3)条款名称、产品批复文号、备案编号或者报备文件编号:
⑴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95530
⑵航联:400-810-2688
(3)太平洋保险官方网址:www.cpic.com.cn
本保险产品无任何被保险人年龄限制。
本保险购买即生效,不可单独进行保险变更。如您通过东方航空购票原渠道进行机票改签,本保险产品保障的航班信息将随机票改签信息自动更改。
本保险一经售出,不可退保,但若因航空公司自身原因导致的退票或病退(注:客户须在线提交退票申请并正确勾选退票原因),一旦核实是符合这两种情况的,太平洋保险将会为客户进行退保。如有疑问,请致电太平洋保险95500。
若因航空公司自身原因导致的退票或病退一旦核实是符合这两种情况的,太平洋保险将会为客户进行退保。如有疑问,请致电太平洋保险95500。
(一)名称:航联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二)住所/经营场所:北京市东城区南竹杆胡同2号楼1幢12层11202室
(三)许可证名称: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
(四)机构编码:210061000000800
(五)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8】月【20】
(七)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南竹杆胡同2号楼1幢12层11202室
邮编:100010
传真:010-85408018
二、代理销售保险产品和被代理保险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代理销售保险产品种类
(二)被代理保险公司情况保险公司名称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联系方式(客服热线)
我公司奉行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将竭诚提供专业、优质、高效、周到的服务。如发现我公司人员在展业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请选择以下方式之一,及时向我公司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