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权分为哪几类

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财产权是可以以金钱计算价值的,一般具有可让与性,受到侵害时需以财产方式予以救济。财产权既包括物权、债权、继承权,也包括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以物质财富为对象,直接与经济利益相联系的民事权利,如所有权、继承权等。简称产权。

财产权包括物权与债权两大类。

1.物权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一十四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2.债权

债权是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而得到生活上的利益的权利;债权与物权的差异在于其对人性(相对性)、不具排他性(平等性)、债权的可移转性不如物权。债权方面不存在物权法定主义而存在合同自由,因而债权很难分类,更无法列举。一般也不对债权加以分类。

债权有一些附属的权利。例如因合同而发生的债权的主要内容是债权人的给付请求权,但债权人还享有一些其他权利,如合同解除权、终止权、撤销权、选择权等。有学者将这些权利集合名为“财产的形成权”,作为与物权债权并行的一类。不过这些都不是独立存在的,不宜将之另为一类。债权也可以包括一些由其转化形成的权利,如损害赔偿请求权。

无体财产权,从前被列入财产权。我们不用无体财产权这一概念而代之以知识产权,另立一类。曾经有学者把社员权列入财产权(也有人将之列入非财产权),我们将社员权另列一类。财产权在民事权利中最为古老。对财产权的研究做得最多,在此不详述。

法律快车提醒您,人身权与财产权有什么区别在于:人身权是一种与所有权、其他财产权和债权对称的权利,可由自然人或法人享有。

人身权与作为权利主体的自然人或法人有着密切的联系。除法律规定外,人身权利是不得转让的,财产权的主体限于享有或者能够取得财产的人,财产权的客体限于社会制度允许享有的私人转让。

1.主体限制。财产权的主体限于现实地享有或可以取得财产的人。它既不像人格权,为一切人所享有,也不像亲属权,只要与他人发生亲属关系即享有亲属权。财产权的客体限于该社会制度下法律允许私人(自然人和法人)可得享有的。

2.财产价值。财产权除极少的例外情形以外都是具财产价值的,这种经济价值又是可以金钱计算的。

3.无专属性。财产权原则上都是可以处分的,不具专属性。可以处分,指可以转让、可以继承,可以抛弃。不具专属性,因而可以由他人代为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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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然权利是指什么律师普法自然权利是指自然生物的普遍的、固有的权利,不局限于法律或信仰。自然权利是与生俱来的、不可转让的、不可剥夺的,是理论上存在的权利。自然权利是人类共有的重要利益,任何个人都可以向目标或社会提出要求。在当今时代,人们更喜欢用“人权”这个片面的概念,“自然权利”是权利主体范围扩大的结果,意味着“权利”从道https://m.110ask.com/tuwen/18399239998859595949.html
2.(三)张家口市商务局商贸流通领域百问百答52.拍卖指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指出,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拍卖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53.国家行政机关依法没收的物品,充抵税款、罚款的物品和其他物品如何拍卖? https://www.zjk.gov.cn/content/bwbd/197916.html
3.一文说清数据主权数据权利数据产权三者之间的关系二、什么是数据权利 与数据主权不同,数据权利的主体是公民。从法律层面进行定义,数据权利是指主体以某种正当的、合法的理由要求承认主张者对数据的占有,或要求返还数据,或要求承认数据事实(行为)的法律效果。 数据权利主要包括数据人格权和数据财产权两方面内容,分别具有人格权属性和财产权属性: https://blog.csdn.net/weixin_67964804/article/details/138785342
4.家庭资产是什么家庭资产是指家庭所拥有的能以货币计量的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家庭资产分类: 1.财产流动性分类: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是指住房、汽车、物品等实物类资产;流动资产就是指现金、存款、证券、基金以及投资收益形成的利润等。 2.资产属性分类::金融资产(财务资产)、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金融资产包括流动性资https://m.gaodun.com/cpa/1101513.html
5.留置措施中的基本权利保障研究“留置权”是一项民事法律权利,指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动产占有存在合同约定依据,亦即指债权人在债务人未执行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完成约定债务履行时,依法有权留置其财产,并以该财产变(拍)卖价款或其折价款得到优先受偿的权力。因而,这里的留置权与监察委员会的留置措施不同。http://www.110.com/ziliao/article-959217.html
6.《公司法》关于股东出资的那些规定恒杉企业咨询出资的实质是出资人同意或实际向公司转移财产权而获取公司股权(份)。当事人之间不存在以财产权利交换股东资格的合意,不构成出资,因此,出资时取得股东资格及权利的前提。实践中,如何识别向公司转移财产的行为是否构成出资,是否取得股东资格及股权,是审判中的常见问题。在本书的第二章对于股东资格及权利的取得有详细的论https://www.shangyexinzhi.com/article/4493449.html
7.布坎南:财产权是自由的守护者如果外在于市场的自主是不可能的,那么,由法律保障的财产权利能提供什么保护,以反对潜在的剥削呢?现在,让我们考虑这样的情景:其中,每个参与者都对他的人身享有财产权利。(就目前而言,我们暂不讨论对“非人”的财产中的私有权利。)这里没有奴隶,每个人都可依据相互同意的条件,向他或她选中的人,自由地提供物品或服务https://www.aisixiang.com/data/8675.html
8.取回权3.代偿取回权,是指当取回权的标的财产被非法转让时,该财产的权利人有权取回转让所得的对待给付财产。 一般取回权,是以取回物仍然存在于破产人处为基础而成立、行使的。如取回物因破产人或破产管理人的处分行为已不复存在,一般取回权则随之消灭。取回权人只能将损害赔偿请求权作为破产债权要求清偿,从而受到损失。一https://baike.esnai.com/history.aspx?id=13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