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挝首都万象至中国磨憨口岸高速公路首都万象至**段
运营期财产一切险、公众责任险项目
招标公告
老挝首都万象至中国磨憨口岸高速公路首都万象至**段(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业主为****(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现对本项目运营期财产一切险、公众责任险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该项目投标。
2.1项目名称:老挝首都万象至中国磨憨口岸高速公路首都万象至**段运营期财产一切险、公众责任险项目。
2.2项目所在地:老挝境内。
2.3项目规模:本项目起于老挝首都万象市西北部那塞通县(M.Sikhottabong)西格村(Sikeut),13号公路与万象北部过境公路组成的T形交叉口处,路线向北沿13号公路两侧布线,经老挝**的万象省蓬洪、万基后到达旅游城市**,路线止点止于万象省**县东北部,顺接老挝首都万象至磨丁口岸高速公路**至琅勃拉邦段,设置立交连接13号公路服务**县。
路线全长109km。路线全长109.118957公里,全线共设桥梁1784.86m/34座,其中大桥656.32m/4座;中桥856.38m/16座;小桥272.16m/14座。涵洞274道,通道62道,分离式立交656.88m/11座,隧道845m/1座,服务区3处,停车区2处,互通7处。
2.4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财产一切险、公众责任险。
2.5保险期限:36个月,其中每个保单年度为12个月(分年度出具保险单,具体保险期限以正式保险单为准)。
2.6保险金额
2.6.1财产一切险:暂估人民币551543.60万元(以投保人提供的投保清单为准);
2.6.2公众责任险:
(1)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3000万元;
(2)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人民币1000万元;
(3)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人民币60万元。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6暂保承诺: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出具暂保单,暂保单中应明确表示该保险项目2024年10月09日00:00时起为正式保单生效日期,即该保险项目2024年10月09日00:00时起后发生的案件均属保险期限范围内。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独家承保或共保;投标人根据承保能力,在《保险报价函》中申报承保份额,并接受份额调整。若是共保,在中标候选人中按排名择优选择共保体。
4.2每家报名费60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及未按照招标文件密封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开标地点:**省**市人民西路328号****综合楼二楼评标7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