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一揽子保险是将财产险、车险、水险等两个以上的险种集中在一起的保险服务方案。投保一揽子保险能使您获得更全面的保障,得到更好的服务。
2、什么是追偿?
答:事故发生是由保险人,被保险人意外的第三方造成的,保险人在按照保险单赔付被保险人后,依法取得向责任方追偿的权利。
比如有位客户车辆在停车场被盗了,三个月内没有找到,保险公司在赔偿了车主的损失的同时,依法取得现停车场追偿的权利。此后如果车被找回了,那么车辆归保险公司所有。
3、什么是施救费用赔偿?
答:当被保险财产出现时,被保险人要进行施救,以防止损失扩大。施救本身会产生一些费用,这也是被保险人的损失。
所以保险公司除了对保险本身的损失进行赔偿之外,还要对被保险人的费用损失进行赔偿。这些费用包括施救费用和救出财产的整理和保护费用。费用应当是合理,必须的。
4、保额与保费有何区别?
答:保额就是保险金额,是指保险公司承担赔偿保险金的最高限额。而保险费用是指按照一定的保险费率计算出的保户应该缴纳的金额。
5、如果我的厂房在保险公司投保了财产综合险,还可以不可以在其它保险公司投保同样的险种?
答:这种情况叫重复投保。我国“保险法”中并没有禁止重复保险。但根据保险法规定,财产保险中,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和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
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各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比例通知各保险公司。也就是说,重复保险总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的部分对你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您不会因此而获得更多的赔偿。
6、购买保险后,可不可以退保?
答:投保人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要求退保的,保险公司可以退还被保险人的保险费,并按规定扣除保险费金额一定比例的退保手续费。投保人在保险责任开始以后,要求退保的,保险公司将按短期费率收取保费。
7、保额比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低,在发生事故后,保险公司是怎么赔偿的?
答:这种情况叫不足额投保。不足额投保时,应当按比例赔偿,就是以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之比确定应该赔偿的金额。
8、主险与附加险的关系是什么?
答:主险是可以单独投保和承包的险别;附加险是指不能单独投保和承保的险别,投保人只能在投保主险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需要加以选择投保。
如果附加险的条款和主险条款发生抵触,对抵触之处的解释以附加条款为准;如果附加险条款未作规定,则以主险条款为准。
9、保险公司为什么要设定免赔额?
答:相信您购买保险是为了防范风险,设定免赔额可以帮助您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同时设定免赔额后,费率还可以适当调低。
02
财产保险的一般常识
03
责任保险的一般常识
1、产品在“三包”期内的损失,产品责任险中是否赔偿?
答:您说的三包期内的损失是指产品本身的损失,与产品责任险的保险范围是两码事。产品责任保险承包的是产品发生事故时对产品以外的第三者的人身和财产造成的损害,因此,“三包”损失不能赔偿。
2、产品责任保险对有缺陷的产品是否予以置换?
答:产品责任保险承保的是由产品对消费者、使用者或其他第三者造成的民事损害引起的责任,它不保产品本身,所以不负责对产品进行回收和更换。
3、采取事故发生制的产品责任险保单,如果产品不是在保险期限内生产或销售的,但产品发生保险事故是在保险期限内的,是否赔偿?
答:按照事故发生制保单的原则,不管产品是什么时候生产或销售的,只要保险事故是发生在保险期限内,保险公司就应赔偿。
但条款规定自保险事故发生起两年内被保险人不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的,保险公司就免除赔偿责任。
4、投保雇主责任险后,雇员因病致残,保险公司是否赔偿?
5、某酒店投保公众责任险后,一顾客在酒店就餐时发生食物中毒,保险公司是否赔偿?
答:如果顾客能够证明中毒是由酒店方提供的食物引起的,应由酒店方赔偿这是当然的;但保险公司是否赔偿则要看公众责任保险单有没有扩展食品饮料责任条款,因为保险公司的公众责任险基本条款除外责任已将此责任除外。
6、我们酒店在保险公司投保了公众责任险,顾客在进酒店时,因酒店大门玻璃过于明亮,人撞上酒店的玻璃门而受伤,你们公司是否赔偿?
答:在法律上这种行为一般会被定为酒店管理方和受害人双方均有错,酒店方没有设立足够的安全措施和警示标志,属管理不善,受害人走路不慎也有过错,保险公司可能承担酒店方管理不善部分引起的损失。
7、我们投保了公众责任险,顾客在上自动扶梯时不慎摔倒受伤,保险公司是否赔偿?
答:首先电梯要经过技术部门的鉴定,看自动扶梯的设计、制造和维护的指标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如果符合,那就得由顾客承担全部损失,电梯管理方无过错。
如果自动扶梯确实存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缺陷,而且这个缺陷与受害人的受害事实有直接因果关系,那就得由电梯管理方,或者制造方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保险公司的赔付则要看保单是为哪一个责任方提供责任保护的,是管理方、制造方还是设计方。
9.投保了公众责任险,客人放在房间内的财物被窃,保险公司是否赔偿?
10、责任险的人身及财产损失如何定?
答:首先,由侵害人(被保险人)、被侵害人和保险公司三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保险条款协商一个合理的赔偿方案,如果协商不成,则只能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11、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险的保险费计算基础是什么?
答:一般情况下是该会计师事务所前一年度业务收入总额;保险期满时再根据当年实际业务收入的实际情况多退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