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信用保证险_保险大百科共计6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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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装订成册在7个工作日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投标人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http://www.pukou.gov.cn/cypk/jdgk/jpjd/gsgg/202411/t20241125_5017414.html
2.关于《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的解读材料关于印发《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的通知(沪财发〔2017〕2号) 为规范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管理,加强对供应商诚信管理,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经营和公平竞争,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运行实际情况,市财政局于2008年印发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http://www.jkcw.com/a_2642.html
3.政府采购当事人行为负面清单财政部新浪财经政府采购当事人行为负面清单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http://finance.sina.com.cn/wm/2024-05-25/doc-inawkyce4822397.shtml
4.www.jfh.com/purbid/all/getUeditorContent?noticeId=124524.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3.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4.3.2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 号第十一条、十二条所列https://www.jfh.com/purbid/all/getUeditorContent?noticeId=12452
5.货物招标采购合同6篇(全文)信用管理制度对失信企业、企业法人失信行为等进行了分类并制定了惩戒措施。2013年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2013年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明确提出要推进政府部门示范应用信用信息和产品, 要求相关单位制定信用产品在工程 (货物) 项目招标投标中的应用措施, 完善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并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期限。https://www.99xueshu.com/w/filetlh26mie.html
6.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管理,建立供应商诚信档案,促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依法诚实经营和公平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辽宁省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发布使用办法》(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220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范围内的政府采购活动适用本办法。 https://www.ruanfujia.com/4219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