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理财专业知识笔记

(2)个人理财业务对个人和家庭的积极作用提高生活品质、规避经济风险、保障生活水平、稳定生活预期、为下一代健康成长奠定经济基础。

1.1.2个人理财的业务分类按照管理运作方式不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可以分为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

1.2个人理财在西方发达国家的发展个人理财业务在国外的发展大体上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20世纪30年代到60年代这是个人理财业务出现与初步发展的时期。最初主要是保险公司的销售人员为促进保险产品的销售,根据不同年龄、不同收入状况的客户,利用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的特征,为客户提供购买保险的建议,进而促进产品销售。一直到20世纪60年代,理财业务仍主要局限于简单的委托代理活动,商业银行主要是提供咨询顾问服务,其内容主要是代理客户进行投资收益分析、筹划资金安排和代办有关手续等。

第二个阶段:20世纪60年代到80年代这个时期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理论渐趋成熟并成为银行经营管理的主要理论依据,商业银行开始认识到为客户提供多元化服务的可能性和重要性。金融机构为了提高客户的忠诚度,满足客户的实际需求,提升自身的竞争能力,普遍实行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策略。通过对客户自身特点的分析,对客户的需求进行全面的了解,以满足客户需求防范风险为前提,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

第三个阶段:20世纪80年代到现在随着商业银行的管理理论从资产负债管理向客户管理的转变,银行开始根据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和风险偏好,使用各类衍生品,为客户提供个性化服务。理财业务逐渐成为商业银行增强客户忠诚度,提供银行竞争力,更好管理客户风险,提高银行风险对冲和管理能力的重要业务方式,也成为商业银行适应市场需要的一项基本服务要求。随着美国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的颁布,理财业务进一步与信托业务、商业银行的基金管理业务等结合起来。主要业务有:代理保险业务、代理基金业务、以银行卡为载体的业务

1.3个人理财在我国的发展第一阶段——九十年代中期到本世纪初20世纪90年代末,我国一些商业银行开始尝试向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投资顾问和个人外汇理财服务,此后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快速发展,理财产品日益丰富,个人客户理财资金规模日益扩大。2005年,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先后颁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这是中国银行业个人理财业务规范发展的重要标志,是促进我国商业银行拓展零售业务、提高服务水平、提升竞争力的必要措施。

第二阶段——本世纪初到银监会的《办法》出台前根据《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个人理财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专业化服务活动。典型产品有结构性存款、理财计划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与西方国家的主要差距:一是个人理财尚未摆在银行经营战略和整体业务的重要位置上;二是产品同质化现象突出;三是理财服务层次低;四是没有先进的科技平台支撑;五是风险控制机制不健全;六是缺乏高水平的理财专业人才1.4外部环境对个人理财的影响

1.4.1社会环境对个人理财的影响1.社会进步和开放程度对个人理财的影响

2.社会保障体系对个人理财的影响

3.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4.医疗保险等制度改革

1.4.2宏观经济环境对个人理财的影响

3.金融业发展水平和开放程度

2.个人理财工具

2.1.2金融市场的主要功能1.聚敛功能——金融市场引导众多分散的小额资金会聚成可以投入社会再生产的资金集合功能2.配置功能:资源配置;财富的再分配;风险的再分配3.调节功能——金融市场对宏观经济的调节作用4.反映功能:判断投资机会;反映货币供应量的变动;反映企业的发展动态;反映世界经济发展变化

2.1.3金融市场的分类1.根据交易的金融资产期限分为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货币市场——以期限在一年以下的金融资产为交易标的物的短期金融市场资本市场——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金融资产交易的市场,包括:银行中长期存贷款市场有价证券市场

(2)非保证收益理财计划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a?a银行按照约定条件向客户保证本金支付,本金以外的投资风险由客户承担,并依据实际投资收益情况确定客户实际收益的理财计划

2.3.2股票1.股票的概念股票——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包含发行主体、股份、持有人三个基本要素。其特征包括:(1)收益性——持有股票可能为投资者带来收益(2)风险性——持有股票可能产生经济利益损失(3)流动性——持有人可以按自身需要和市场情况转让股票(4)永久性——股票的有效期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期间相联系,股票所载有权利的有效性是始终不变的2.股票的投资收益(1)股息——包括现金股息和股票股息(2)资本损益——通过买入价与卖出价的差额所获取的收入

2.4证券投资基金

2.5金融衍生品

4.贷款信托理财产品受托人受委托人的委托,将委托人存入的资金,按信托计划中指定的对象、用途、期限、利率与金额等发放贷款,并负责到期收回贷款本息的一项信托业务5.风险投资信托理财产品受托人受委托人的委托,将委托人的资金按照双方的约定,以高科技产业为投资对象,以追求长期收益为投资目标所进行的一种直接投资方式6.组合投资信托理财产品根据委托人的风险偏好,将债券、股票、基金、贷款、实业投资等金融工具,通过个性化的组合配比运作,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使其有效增值

2.8其他产品2.8.1黄金1.黄金与国际黄金市场(1)黄金一种贵重金属价格在政治形势、经济环境、地区冲突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下,经常会出现大幅波动。一般而言:在面对通货膨胀压力的情况下具有保值增值作用具有内在价值和实用性,抗通货膨胀等系统风险的能力强,也存在市场不充分风险和自然风险国际黄金市场19世纪以前:极其稀有,基本为帝王独占或为神灵拥有,平民很难拥有19世纪初以后:人类发现丰富的金矿资源,进入金本位时期20世纪初:一战严重冲击金本位制,30年代爆发的世界经济危机使金本位制彻底崩溃1944年:布雷顿森林体系——“双挂钩”的金汇兑本位制,黄金的作用有所降低,美元充当世界货币1973年:布雷顿森林体系完全崩溃,黄金非货币化进程开始,但黄金并没有完全退出金融领域,至今仍活跃在投资领域,充当国家或个人的储备资产

3.房地产的特点(1)价值升值效应(2)财务杠杆效应——投资者被准许以所购买的房地产为抵押,借入相当于其购买成本的绝大部分款项(3)现金流和税收效应——在美国,有着较大额度折旧额的资产可抵消投资者的部分应税收入(4)具有变现约束和政策风险——变现受到政策环境、市场环境、法律环境等约束,投资面临较大的政策风险4.房地产投资的考虑因素(1)宏观因素:经济环境、法律法规、金融和货币政策、通货膨胀因素、利率和汇率变化、房地产供求关系变化等(2)微观因素:地理位置、周边环境、人文环境、税率等

2.9.4其他特性比较分析1.保障功能:保险产品具有其他投资理财工具不可替代的保障功能;房地产、艺术品、黄金等保值功能较好2.准入门槛:货币市场基金的申购起点一般在1000元左右,门槛较低;期货等高风险金融衍生品、人民币理财产品的门槛较高3.对客户所需知识的要求:期货等高风险金融衍生品对投资者的知识要求较高;国债、储蓄等产品对投资者的知识要求比较低4.手续费等交易费用:货币市场基金可随时申购、赎回,且不收取任何手续费;证券投资基金的买卖交易费用明显低于股票

3.个人理财理论基础

3.3.2终值的计算终值——从当前时刻看,发生在未来某时刻的一次性支付(收入)的现金流量,又称未来值终值按计算利息的方法不同,可分为单利终值和复利终值单利终值:F=P(1+i*n)复利终值:F=P(1+i)nF--终值;P--现值;i--年利率;n--年数周期性复利按半年、按季度、按月和按日等不同的周期计算复利计算公式:F=P(1+i/m)mnF--终值;P--现值;i--年利率;m--1年中计算复利的次数;n--年数

3.3.3现值的计算现值:未来的货币收入在目前时点上的价值现值计算是终值计算的逆运算1.单利现值:P=F/(1+n*i)2.复利现值:P=F/(1+i)nP—现值;F—未来的现金收入;i—年利率;n—年数。(1+i)-n称为现值系数,也称为贴现因子,可以理解为n年以后的1元钱,以贴现率i折算到现在的数值3.周期性复利现值:P=F/(1+i/m)mnF—终值;P—现值;i—年利率;m—1年中计算复利的次数;n—年数

(2)依每期年金额发生的时刻划分期末年金:在年金时期内每期年金额都在期末发生的年金期初年金:在年金时期内每期年金额都在期初发生的年金(3)依年金时期是否有限划分有限年金:年金时期有限的年金无限年金:年金时期无限长的年金(4)依年金发生期间与计息期间的关系划分简单年金:年金发生期间与计息期间相同的年金一般年金:年金发生期间与计息期间不相同的年金(5)递延年金—迟延若干期后才开始发生年金额

复利期末年金终值每年年末发生等额的现金流量A,利率为i,则n年的现金流量按复利计算的和称为复利期末年金终值。则Fa=A[(1+i)n-1]/I式中[(1+i)n-1]/i称为期末年金本利和系数

(2)年金现值的计算将每年等额的现金流量A,按一定贴现率折算到现在,称为年金现值。复利期初年金现值每年初发生等额的现金流量A,利率为i,则n年的现金流量按复利计算的现值和称为复利期初年金现值则Pa=A[(1+i)n-1]/i(1+i)n-1式中[(1+i)n-1]/i(1+i)n-1称为期初年金现值系数

期末年金现值每年末发生等额的现金流量A,利率为i,则n年的现金流量按复利计算的现值和称为复利期末年金现值Pa=A[(1+i)n-1]/i(1+i)n=A[1-(1+i)-n]/I式中[1-(1+i)-n]/i称为期末年金现值系数。4.递延年金递延年金是指第一次年金发生在m年以后的n次年金。在m年后的每年末发生等额年金,称为期末递延年金。在m年后的每年初发生等额年金,称为期初递延年金递延年金的计算(1)期末递延年金现值如果贴现率为复利,期末递延年金现值可以用复利期末年金现值公式将n次支付(收入)折现到第m年末为:A[1-(1+i)-n]/i再从第m年末折现到现在时刻的现值为:P=A[1-(1+i)-n]/i(1+i)m

THE END
1.向泰坦尼克号乘客出售人身保险问题研究的是从一个保险公司角度思考,是否要向泰坦尼克号乘客出售人身保险的问题 假设保险公司已知船会撞到冰山,幸存者和遇难者的匿名特征 问题研究的目的 最小化遇难者的索赔,最大化保险公司的保单金额 可作为 保险行业向高风险客户(职业,习惯,疾病)出售保险的参考模型 https://www.jianshu.com/p/c0ca524f8264
2.保险基础知识保险可分为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两大类。 二、保险的要素有哪些? 保险要素指构成保险关系的主要因素。构成保险要素的主要 指: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标的及可保风险。一般地 说,现代商业保险的要素包括:可保风险的存在;大量同质风险 的集合与分散;保险费率的厘定;保险基金的建立;保险合同的 http://www.360doc.com/document/17/1229/11/34152255_705116887.shtml
3.人身保险概述EPTEST1.1人身保险的概念 了解人身保险之前,首先要了解一下什么是保险。迄今为止,世界各国保险学者对保险下了各种定义,见仁见智,至今尚无举世公认的保险定义。 我国保险学界,普遍把保险定义为:是以集中起来的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用于对被保险人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补偿,或对人身伤亡、疾病、年老、丧失工作https://www.cnblogs.com/eric-peng-888/p/4911305.html
4.太平保险讲堂保险业务知识人身保险的特点客户服务中国太平客户中心频道人身保险的特点,太平保险讲堂为您提供保险知识。寿险,财险,团险,年金等保单的查询,就在中国太平客户中心频道。买保险,选太平。https://www.cntaiping.com/service-rsbxtd/
5.人身保险合同概述二、人身保险合同的特征 (一)保险合同的特征 1.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 按照当事人是否互负义务,可将合同分为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单务合同是指仅有一方当事人负担义务的合同,双务合同则是指双方当事人互负权利义务的合同。 保险合同中,投保人承担缴纳保险费的义务,而保险人则承担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支付保险金的义https://www.meipian.cn/58d9xjh7
6.人身保险学中央财经大学第六章:人身保险合同的概念、特征和四大基本原则在人身保险合同中的适用,人身保险合同的三要素,人寿保险和健康保险合同中的常见条款,以及人身保险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和无效。 第七章:团体人身保险的概念、限制性规定和标准条款,团体人身保险的合同种类和常见险种,以及团体人寿保险和团体健康保险中的特殊条款。https://www.xuetangx.com/course/cufe02031010570/19324777
7.课程思政融入“保险学”教学的路径及要点研究保险学论文例如,在讲授人身保险的未来发展前景时,教师实时引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的相关内容,和学生一起探讨如何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提高学生的行业使命感。教师的课程思政建设意识和能力的提升也并非一蹴而就,不仅需要教师自身积极融入社会,主动发掘课程思政的意义和https://www.lunwendata.com/thesis/2022/161347.html
8.人寿保险的主要特征律师普法人寿保险的主要特征如下: 1、保险金额的确定 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人的生命和身体,而人的生命或身体不是商品,不能用货币衡量,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共同约定,其确定取决于投保人的设计需要和交费能力; 2、保险金的给付 人身保险属于定额给付性保险(个别险种除外,如医疗保险,可以是补偿性保险); https://www.110ask.com/tuwen/3721765283880190885.html
9.保险的概念和特征也称为保险的契约性,它是指保险需通过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订立保险合同而发生,而保险合同作为合同的一种,以合同自由为最高原则,保险公司和其他人不得强制他人订立保险合同(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以外)。5.保险的储蓄性。这主要体现在人身保险中。人身保险的特征之一是将现实收入的一部分通过保险的方式进行https://v.66law.cn/wenda/832515.aspx
10.?国际货物保险法>人身保险中存在投保人以自己的生命投保的情况,也存在投保人以他人生命投保的情况,被保险人是以其生命作为保险合同标的的人。与财产保险中的被保险人不同,除了被保险人与保险合同标的之间的保险利益要求之外,人身保险中的被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有保险利益的要求。 https://ielaw.uibe.edu.cn/fxlw/gjsf1/gjhwbxf/12954.htm
11.4.1人寿保险的概念及特点·保险知识·看云4.1.2 人寿保险的特点 人寿保险除具有人身保险的一般特征,如保险标的不可估价性、保险金的定额给付性之外,还具有以下特点。 1.风险的特殊性 (1)风险的稳定性。人寿保险承保的风险是人的死亡或生存。人寿保险的纯保险费依据被保险人在一定时期内死亡或生存的概率计算。在保险实践中,保险人依据生命表提供的死亡率或https://www.kancloud.cn/guapi/qbzz/178673
12.人身保险学中央财经大学第六章:人身保险合同的概念、特征和四大基本原则在人身保险合同中的适用,人身保险合同的三要素,人寿保险和健康保险合同中的常见条款,以及人身保险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和无效。 第七章:团体人身保险的概念、限制性规定和标准条款,团体人身保险的合同种类和常见险种,以及团体人寿保险和团体健康保险中的特殊条款。https://www.icourse163.org/course/CUFE-1470413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