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国人寿净利润同比下降44.9%、新华保险同比下降42.5%,这两家寿险上市公司年报均对此解释为“投资收益下降以及传统险准备金折现率假设更新”。
从今年开始,对于上述两家以及其他保障属性较强、保单期限较长的大型险企而言,将有望摆脱“传统险准备金折现率”的拖累,减少准备金提取,释放利润空间。因为保监会近日发布了《关于优化保险合同负债评估所适用折现率曲线有关事项的通知》,在进一步提升保险公司长期保障型产品准备金评估科学性的同时,用无形之手,引导行业增加保障供给,坚持“保险业姓保”的发展理念。
增强折现率曲线科学性
一家保险公司需要计提的准备金越多,留下的利润就越少。而决定准备金计提多少的关键即为折现率。
根据我国会计准则要求,在基准利率下行过程中,寿险公司须对传统险准备金折现率假设下调,这就导致保险公司计提准备金增多,利润随之减少。我国于2014年进入利率下行通道,由于存在滞后性,折现率2015年才开始快速下行,在上市险企2015年年报中也开始出现“准备金折现率假设变动致业绩低于预期”的解释。
历经近年来复杂利率环境的考验,如此运行的限制也凸显出来。比如,利率的长期波动主要受经济周期影响。而长期保障型产品的期限往往长达20年至50年,跨越多个经济周期,简单使用当期可以观察到的利率曲线进行长期负债折现并不合理。
“新折现率曲线根据不同期间国债市场的交易活跃度和市场有效性程度,既坚持了750天移动平均,又通过采用分段方式,引入了终极利率,并将综合溢价的上限由150个基点降低到120个基点,能够更好地反映不同期限的无风险收益率,提高了折现率曲线的科学性,有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保险公司财务报告目的下的准备金负债。”上述负责人如是说。
利润增减受多因素影响
新规究竟是否能为寿险公司释放利润?综合多方观点来看,既要综合考虑基础利率曲线的变动和综合溢价两方面的影响,还要区分传统险业务的剩余期限。
记者注意到,新规针对“未来保险利益不受对应资产组合投资收益影响的保险合同”,即只有传统险折现率曲线受影响,分红险、万能险和投连险则不在此次调整范围之内。
安信证券研报认为,新规将对两类寿险公司产生截然不同的两种影响。对于较为激进的“资产驱动负债型”险企而言,剩余期限在20年以上的业务占比较小,那么,调整后的折现率曲线可能导致其计提准备金增加,利润降低,市场竞争力将会进一步受到影响。
对于保障属性较强、保单期限较长(大于20年)的大型险企而言,传统保障型业务占比较高,若其综合溢价上调幅度不超过120bp,那么,调整后的折现率曲线就会降低其准备金的计提金额,从而释放会计利润。
引导行业增加保障供给
2016年以来,监管层不断释放加强监管的信号。一方面,对部分不符合规范、背离“保险业姓保”的险企采取严厉的监管措施;另一方面,制定多项规章制度,从根本上引导行业主体回归保险业本质。
银河证券分析师武平平表示:“新规进一步提升了保险公司长期保障型产品准备金评估的科学性。新折现率曲线通过分段计量和引入终极利率,稳定了保险产品长端利率水平,有利于险企开发和发展传统长期保障型产品,加快推进行业产品转型。”
显然,新规在无形中引导行业坚持“保险业姓保”的发展主基调,推进保险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强化保险业的保障属性和长期属性。
“新规像一只无形的手,有效引导行业增加保障供给,坚持‘保险业姓保’的发展理念。”太平洋人寿总精算师陈秀娟表示,在经营方面,新规的实施有助于险企优化长期保障型传统险产品的设计开发和经营管理,促进自身不断调整和优化业务结构,着力发展风险保障类业务。在财务报告信息质量方面,会计报表和偿付能力基于统一的基础利率曲线,为外部投资人提供了更加透明可靠、具有可比性的财务信息。险企经营长期保障型产品可以达到利润与风险的平衡,这将更有助于市场的理解及与投资者的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