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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浦江的张大姐反映,她给儿子女儿各买了一份保险,10年总共交了23万多。她说保险营销员告诉她,交满10年就能取,最近她发现,保险期长达73年,到2084年才能取...她希望那位保险营销员帮她证明,发现了意外情况。
张大姐说,保险营销员姓华,是在一次聚会上认识的。“她说比银行理财还要合算,反正过两年,每一年都有分红给我的,到孩子读大学了,可以一次性的连本带利拿出来。”张大姐告诉记者。
2011年7月份,张女士给七八岁的女儿先买了一份信泰人寿保险发行的“信泰恒富通两全保险(分红型)”。
“儿子读大学了,还有我这个保险原来有一部分是从我老爸、我弟弟那里借来的,因为我弟弟现在生癌症了,肺癌晚期了,没办法了,所以我要去取这笔钱,他说取不出来,他说只能给我现金加持。(什么意思)因为他说我还没到期,后来我才知道,这份合同要到73年后才能拿,这份合同当时没有给我的,三年之后才补给我的。”张大姐说。
记者看到保险单,上面写的保险期限是73年,也就是说要到2084年才能够取钱,那时候张大姐的儿女都七八十岁了。保险责任约定,被保险人在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日生存的,按保险金额的300%付给满期保险金,张女士之前找信泰人寿保险协调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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