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实行“一事联办”。失业保险金申领成功,视同已进行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发放至失业人员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为失业人员缴纳职工医保费、生育保险费和大额医保费、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办理条件:1.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无失业保险欠费;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失业前所在单位已办理社保停保;3.持有武汉市二代以上社会保障卡。
办理方式:
2.手机端申领
申领结果可进入“查询打印·失业待遇信息查询”查询。如申领信息有误,请持本人身份证到失业保险参保关系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失业保险窗口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信息变更。
3.线下申领
失业保险金标准:1989元/月。
经办机构:
江岸社会保险管理处82260580江岸区建设大道1131号
江汉社会保险管理处85617905江汉区发展大道玉宇里1号
硚口社会保险管理处83883537硚口区沿河大道466号
汉阳社会保险管理处84706036汉阳区四新北路125号
武昌社会保险管理处87253026武昌区小东门紫沙路25号
青山社会保险管理处86867727青山区建设四路21号
洪山社会保险管理处87223125洪山区书城路18号
市人社局东湖分局67880230高新大道777号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保处84891235东风大道88号
江夏区失业办87950057江夏区纸坊街北华街东10号
东西湖区失业办83215402东西湖区两馆一中心
新洲区失业办89357004新洲区邾城街古城大道156号
黄陂区失业办61007016黄陂区前川钓台道社会保障大楼
蔡甸区失业办84948906蔡甸区成功大道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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